什么是“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
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的关系具有辩证统一性,二者既存在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呈现出不同的主次关系和作用形式。这种辩证关系的核心在于:阶级斗争是民族斗争的内在本质根源之一,民族斗争往往是阶级斗争在民族关系领域的外在表现;同时,民族斗争的具体形态和发展方向,又会受到阶级力量对比、阶级利益诉求的制约和影响。
毛泽东在1938年11月5日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的一致性,他说,使阶级斗争服从于抗日的民族斗争,这是统一战线的根本原则,
“在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是以民族斗争的形式出现的,这种形式,表现了两者的一致性。
一方面,阶级的政治经济要求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以不破裂合作为条件;
又一方面,一切阶级斗争的要求都应以民族斗争的需要(为着抗日)为出发点。
这样便把统一战线中的统一性和独立性、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一致起来了。”
这一论断既纠正了忽视阶级斗争的右倾错误,也反对了脱离民族利益的 “左” 倾倾向,为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实现全民族抗战胜利提供了重要理论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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