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糊化押金不退条款,比如“租赁期满若房屋设施有损坏,押金一律不退”,未区分自然损耗和人为损坏,甚至以此为由无故克扣押金。

2、强制租客承担全部维修责任,像“租赁期间房屋及家电、水电管线等设施损坏,均由租客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无视房东对非人为损坏设施的法定维修义务。

3、约定房东可单方面涨租,例如“租赁期内,房东可根据市场行情随时调整租金,租客需无条件接受”,违背租赁期内不得单方变更租金的规定。

4、侵犯租客住宅安宁权,如“房东或中介可随时带人看房,租客必须配合”,未提前约定通知时间,无视租客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和隐私权。

5、设置高额提前退租违约金,比如“租客提前退租需支付3-6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且已交租金不予退还”,该违约金远超房东实际遭受的房屋空置等损失。

6、房东可无理由单方解约,像“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租客需在3日内搬离”,排除租客的合法居住权,仅赋予房东随意解约的权利。

7、要求退租时房屋恢复全新状态,例如“退租时房屋及设施需保持入住时的全新状态,否则扣除全额押金”,忽视墙面轻微发黄、地板轻微划痕等正常居住产生的自然损耗。

8、完全禁止转租且没收押金,如“租客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租,否则没收全部押金”,过度剥夺租客的合理转租权利,即便租客找到符合条件的转租对象也不被允许。

租房合同无效可以要回租金吗

租房合同无效后,承租人通常有权要求返还租金,但具体处理需结合实际情况,特别是承租人是否实际使用了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出租人基于无效合同收取的租金,原则上应退还给承租人。‌例如,如果承租人已支付租金但房屋未实际交付使用,出租人应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