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实遗嘱效力,确认遗嘱为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打印遗嘱需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签字等),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2、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留存原件备用。

3、梳理房产产权,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分出非遗产份额,核对房产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明确房产具体坐落、证号等,避免产权争议。

4、通知所有法定继承人,确认是否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继承需出具书面声明并公证或在相关程序中确认。

5、选择办理路径,无争议可办遗嘱继承公证(带遗嘱、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等,公证机构审核后出具公证书),或直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非公证继承(部分地区支持,需所有继承人到场,材料齐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

6、存在继承争议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遗嘱效力与继承份额,凭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办理后续过户。

7、准备材料(遗嘱原件、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公证书/法院文书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填写转移登记申请表,配合测绘、审核。

8、按规定缴纳税费(法定继承人继承通常免征契税,需缴印花税,非法定继承人按赠与缴税,以当地税务政策为准),领取新不动产权证书。

继承父母房产的遗嘱需要公证吗

继承父母房产的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民法典》规定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等6种遗嘱形式,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如自书遗嘱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打印遗嘱有2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签字),即为合法有效,公证仅为增强证明力的可选程序。

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效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时,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与其他形式遗嘱效力平等。无争议时,可凭合法有效遗嘱直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非公证继承过户(多数地区已推行),无需先办遗嘱公证,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公示无异议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