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过户登记的房屋赠与,受赠人取得完整产权后可正常出售,未过户则受赠人无处分权、不能合法出售;赠与合同有出售限制条款(如限售期、优先购买权)需遵守,否则可能违约,共有房产出售需共有人书面同意,特殊政策性房产需满足上市条件,再出售通常按规定缴契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满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个税)。

办完房屋赠与后出售房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先确认产权状态,必须已完成赠与过户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无抵押、查封、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未过户无权处分,交易易无效。

2、核对赠与合同,若有禁售期、优先购买权等限制条款,需遵守,否则可能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3、确认共有情况,婚内受赠未明确个人财产的,需配偶书面同意;有其他共有人的,须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4、核查房产性质,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需满足上市年限,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再交易。

5、核实当地限售/限购政策,确认房产是否在限售期内,买方是否符合购房资格,避免无法网签或过户。

6、提前核算税费,直系亲属赠与按赠与人原购房时间算满五,非直系按受赠登记时间算;不满2年缴5%增值税,不满足满五唯一按差额20%缴个税,保留原购房发票、赠与完税凭证等用于抵扣。

7、做好时效与风险防范,公证/公益/道德义务赠与不可任意撤销,普通赠与未过户前赠与人可撤销;交易前查档确权,签约明确过户时限、违约责任,避免纠纷。

8、按流程操作,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结清物业费/水电费等,带齐不动产权证、赠与合同、完税凭证等办理过户,确保交易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