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介未促成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含仅签定金协议未签正式合同),无权收取报酬,已收中介费应全额退还,仅可按约定主张必要成本费。

2、中介未完成合同约定核心服务,如未协助签约、未核实产权/抵押/查封等关键信息、未协助过户/贷款/缴税,或服务未达约定标准,可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

3、中介存在欺诈、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合同无效/解除或交易失败,可要求全额退中介费并索赔损失。

4、中介合同明确约定“交易不成功退中介费”“单方解约可退”等退款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优先适用约定。

5、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突变(如突发限购致买方失去资格)导致交易终止,且中介未完成后续服务,可要求按实际服务比例退还中介费。

6、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且中介未完成全部约定服务,可依据合同约定或实际服务情况要求退还部分中介费。

7、中介违规收费(如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个人收款),可要求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整改。

8、委托代理时,中介无合法资质、授权委托书无效或受托人越权操作,导致服务无效,可要求全额退还中介费。

如何与二手房中介协商退还中介费

1、先梳理退款依据

整理购房合同、中介服务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房屋产权问题证明等材料,明确中介违约事实(如未核实产权、隐瞒房屋问题、未完成约定服务)或交易失败原因(如政策限购、不可抗力),对应到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做到有理有据。

2、优先选择当面协商

携带所有证据原件和复印件,到中介门店找负责人或对接经纪人沟通,避免线上口头沟通,防止对方推诿扯皮;当面沟通时明确诉求(全额退/部分退)、退款金额、退款时限,全程录音留存证据。

3、明确沟通话术,不被话术绕晕

开门见山说明退款原因,例如“因中介未告知房屋存在抵押,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根据合同第X条,要求全额退还中介费”;拒绝中介“走流程”“等通知”的模糊回复,要求明确具体处理人和办结时间;若中介提出扣减部分费用,要求其出具费用明细和依据,拒绝无理由扣款。

4、协商不成及时升级投诉

若门店协商无果,直接联系中介公司总部投诉,提供证据材料并说明门店处理态度;仍无回应的,向当地住建部门、房地产经纪协会或12315投诉,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写明事实、诉求和证据清单。

5、签订书面退款协议

若协商达成一致,务必签订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需支付违约金),双方签字盖章,留存协议原件;避免仅达成口头约定,防止后续中介反悔。

6、保留所有维权证据链

全程保存好中介服务合同、付款发票/转账记录、沟通录音/聊天记录、退款协议(若有)、投诉受理回执等材料;若最终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权,这些都是核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