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先生|48.6小时,一个可怕的数据,让《劳动法》的尊严被践踏在地!
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个数据:2025年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6小时。
这是一个可怕的数据。
可怕到什么程度?可怕到《劳动法》已经摇摇欲坠,失去了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
这不是危言耸听,下面我用数据来证明:
1.一年365天,一年12个月,一周7天,所以平均每个月=365/12/7=4.345周。
2.《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时长不超过8小时,所以劳动者每个月正常的工作时长为:8*5*4.345=173.8小时。
3.劳动法41条又规定,劳动者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4.综上,《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每个月工作时长上限=173.8 36=209.8小时。
下面回到开头,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6小时。
回到1,每月有4.345周,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平均每月工作时长=48.6*4.345=211.2小时。
也就是说劳动法规定的,每位劳动者每月工作的最长时间是209.8个小时,而根据国家公布的全国企业就业人员每周平均工作时长计算,大家注意,这里是平均的工作时长,每个月算得211.2个小时,连平均数都超过了法定的最上限,这还是不包括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这些高时长劳动者在内的统计数据。
讲到这里,大家就明白这个可怕数字背后的含义了——《劳动法》形同虚设!
《劳动法》的尊严被践踏在地!
《劳动法》保障劳动者的法定尊严被践踏在地!
那么问题来了,谁来捍卫《劳动法》的尊严呢?
这个问题应该是由人社部门来回答,还是由立法部门来回答,亦或是无需回答、任其风中凌乱?坦率说,我也不知道答案。
在生产力高速发展,产品已经极大丰富的今天,劳动者竟然做不到一天只工作8个小时,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生产关系跟上生产力发展的步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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