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

我们是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韩城桥村村民,现实名举报津南区咸水沽镇党委书记朱风起、副书记王玉、副镇长刘连仲,并兼任兼韩城桥村第一书记及相关人员,在村委会选举中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忘却初心,背离使命。

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镇政府相关人员行为严重损害村民权益,破坏选举公平公正,具体如下:

按村民组织法,2026年1月13日为本村村民报名参选村委会成员日。然而,镇政府工作人员王彬行政不作为,现场阻止村民报名,公然剥夺村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践踏法律。选举权是村民基本政治权利,是村民自治重要体现,王彬此举严重违背法律赋予村民的权利及民主选举原则。

2026年1月16日,在众多村民强烈抗议下,镇政府仍强行宣读其推荐的外来人员参选村委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镇政府不顾法律规定,强行推荐外来人员,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属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韩城桥村有独特村情与发展需求,本村村民最了解村子情况,也最关心村子发展。只有本村村民选举出的村委会成员,才能代表村民利益,带领村子走向更好未来。镇政府推荐外来人员,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难让村民信服,更不利于村子稳定发展。

我们认为,镇党委书记朱风起、副书记王玉、副镇长刘连仲,并兼任兼韩城桥村第一书记作为镇政府主要领导,对选举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他们未正确履行职责,未依法保障村民选举权利,反而纵容甚至参与破坏选举。

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严肃调查,依法追究责任。我们恳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促,天津市纪委监察委重视举报,尽快展开调查,还我们公平、公正、合法的选举环境。

我们坚信,在中纪委重视与监督下,此次选举中的错误定能得到纠正,村民合法权益定能得到保障,韩城桥村的民主选举定能顺利进行。

举报人村民:王刚、赵长龙、孙风财

电话:13821343336

日期202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