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不是必须公证才生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生效,公证并非法定生效要件。

不过公证有重要作用:一是依据《民法典》第658条,经公证的赠与合同,除法定情形外赠与人不得在财产权利转移前随意撤销,能更稳定保障受赠人权益;二是公证可增强合同证明力,后续纠纷中更易被法院采信;三是部分地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可能要求提供赠与公证书,具体以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为准。

房屋赠与合同的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1、提前咨询预约,联系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确认办理要求、所需材料及办公时间,部分公证处支持线上预约,可减少现场等待时间。

2、准备齐全材料,包括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书面赠与合同(可提前拟好或由公证处代书);房屋为共有财产的,需共有人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直系亲属赠与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全部材料,若赠与人或受赠人无法到场,需按公证处要求办理委托公证。

4、公证处受理申请后,公证员审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与充分性,核实当事人身份、赠与意愿是否真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必要时制作询问笔录并让双方签字确认。

5、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缴纳公证费(通常按房产价值比例收取,各地标准不同,可咨询当地公证处),支持线上或线下缴费。

6、缴费后等待出具公证书,一般3-5个工作日可领取,加急办理需额外付费,部分公证处支持邮寄公证书。

7、领取公证书后,携带公证书及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产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