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可以转租给第三方吗
租房合同转租给第三方需经出租人(房东)同意,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合同明确允许转租的,按约定执行;合同禁止转租则不可擅自转租;未约定的,必须先取得房东书面同意。转租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次承租人造成房屋损失的,由承租人向房东赔偿,承租人可再向次承租人追偿。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房东有权解除原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可能被要求腾房。若房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6个月内未提异议,视为同意转租(《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剩余租期,超出部分无效。

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房东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1、立即取证:收集转租合同、次承租人入住照片、物业费/水电费缴费记录、租金转账凭证等,证明擅自转租事实;6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同意转租。
2、书面解约:向承租人发书面解除通知(载明擅自转租事由、解约时间、腾房期限),留存快递签收或短信/微信送达记录,通知次承租人配合腾房。
3、收回房屋:期限届满未腾房,可联合物业或报警见证收回,交接时核对房屋状况,列明损坏情况并签字确认。
4、主张赔偿: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实际损失,含空置期租金、房屋维修费、中介费等);次承租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房东无需对次承租人承担责任。
5、法律追责:协商不成,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解约有效、腾退房屋、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有仲裁条款的按仲裁处理。
6、后续防范:新签合同明确“转租须书面同意”及违约条款,定期巡检房屋,降低再次擅自转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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