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性质公寓(70年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无需主动申请,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按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房屋所有权永久归业主。

2、非住宅性质公寓(40年/50年商业、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会自动续期,需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除公共利益收回外一般可获批,获批后重签土地出让合同并缴出让金;未获批则土地可能被收回,地上建筑获相应补偿。

住宅性质公寓续期费用的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住宅性质公寓(70年住宅用地)的续期费用目前全国无统一法定标准,核心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具体按地方细则执行,常见口径与实操案例如下:

1、法律框架: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政策办理,无全国统一强制标准,以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公告为准。

2、主流计费口径:

按土地分摊面积定额:如温州试点约15.6元/㎡,100㎡住宅补缴约1560元,续期至法定年限。

按土地评估价比例:深圳等城市按基准地价的1%-10%(多为1%-3%)计收,一套100万估值住宅约缴1万-3万元。

按楼面价比例:部分地区按楼面毛地指导价的40%-60%核算,具体比例看区域位置。

3、特殊情况:多地对老旧小区、困难家庭有减免政策;续期费用多为一次性缴纳,部分地区支持分期,缴费后更新不动产权证使用期限。

如何计算非住宅性质公寓的土地出让金

1、基准地价修正法(续期/补办出让常用)

公式:土地出让金=基准地价×分摊土地面积×修正系数×缴纳比例。

基准地价:地方自然资源局公布的对应级别、用途的最新地价(如商业一级地XX元/㎡)。

分摊土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栋总建筑面积×楼栋基座占地面积。

修正系数:含容积率、区位、剩余年限等(如容积率2.0系数1.3,剩余年限按[1-(1 r)^-m]/[1-(1 r)^-n]计算,r取6%)。

缴纳比例:多为评估价/基准地价的40%-50%(商业常用40%,各地有差异)。

2、市场评估法(转让/改用途常用)

公式:土地出让金=土地市场评估总价×缴纳比例(一般40%-60%),需有资质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3、成交价核定法(有真实交易时)

成交价≥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比例;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