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绳 | 地理决定论是唯物主义么
西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学中的所谓“地理学派”制造了许多怪论。他们的企图是,要证明“人类的物理的或心理的性质,一个集团的社会组织之特征,任何社会的历程或历史的事变,没有不可以用地理因子来解释的。地球上人口之分布,人口之密度,种族之区别,经济、政治、社会的组织之特征,民族之兴衰,宗教观念和信仰之性质,家庭和结婚的形式,卫生、多产、智慧、犯罪、自杀,文化的功绩,天才的数目,文学、诗与文明之质素,经济与社会生活之运动,简言之,几乎一切现象,他们都归诸地理的影响。”[ Sorokin:《当代社会学学说》,黄文山译本,页168。]这种企图,很显然的,是不可能达到的,他们只能牵强附会地罗列一些事例。他们的许多说法在资产阶级社会学界中也往往被人怀疑和反对。
中国的资产阶级社会学的著述,一方面,都不大愿意完全相信这种地理学派的说法,另一方面,也很喜欢复述西方地理学派的某些臆说。
梁启超是在中国最早用资产阶级观点讨论社会历史问题的人中的一个。他直截了当地把社会发展归结于人类的“心力”。他说:“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而人类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见《饮冰室专集》之七十三,页111。]同时,他对于用地理条件来说明社会文化是很感兴趣的。早年的梁启超曾大谈其“地理与文明之关系”,竭力要证明世界上各个地区文明的发展与否是受地理环境决定的,例如近代亚洲之所以落后,据他看来,“其原因由于天然之境遇所得过厚,其精神为天然力所制也。”[ 《饮冰室文集》之十,页115。]他在晚年还写了一篇《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想证明国内各省的地理自然条件对于学术和人才的影响。“气候山川之特征,影响于住民之性质。性质累代之蓄积发挥,衍为遗传。此特征又影响于对外交通及其他一切物质上生活。物质上生活,还直接间接影响于习惯及思想。故同在一国,同在一时而文化之度相去悬绝,或其度不甚相远,而其质及其类不相蒙,则环境之分限使然也。环境对于当时此地之支配力,其伟大乃不可思议。……吾因是则信唯物史观派所主张谓物质的环境具万能力,吾侪一切活动随其所引以为进展,听其所制以为适应,其含有一部分真理,无少疑也。”[ 《饮冰室文集》之四十一,页50。]历史唯心主义者梁启超在这里居然表示承认唯物史观也“含有一部分真理”了!但是强调地理条件对于社会文化的影响能不能算是唯物史观呢?不能的。
如果肯定地理条件的决定作用就是唯物论,那么古来种种所谓“人杰地灵”,“天地锺灵,山川毓秀”的说法都是唯物论了!梁启超心目中的“唯物史观”不过是这种说法吧了。所以他说,只有江西这样的地方才能产生陆九渊这样的人,只有皖南这样的地方才能产生朱熹这样的人。可是他又接着声明:这样的“唯物史观”并不能“解答一切问题”。他说,如果地理环境是“文化唯一之原动力”,那末在出现陆九渊和朱熹的以前和以后,江西和皖南的地理条件并没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学术风气前后不同呢?这样看来,决定力量又并不是由于地理条件,而只是由于一两个天才和伟人。于是梁启超接着说:“夫环境之迁嬗,岂其于数年十数年间而剧变遽尔。所以然者,则范蔚宗所谓‘仁人君子心力之为’,人类之所以秀于万物,能以心力改造环境而非侗然悉听环境所宰制。‘一夫善射,百夫决拾’。心力伟大者一二人先登焉,而其勃兴遂不可御也。”[ 《饮冰室文集》之四十一,页51。]
江西的地理条件产生了陆九渊学派,皖南的地理环境造成了朱熹学派,这不过是一种神秘主义的臆说。梁启超立刻自己否定了这种说法,而把最后决定的原因仍然归于人的“心力”,而且是“一二人”的心力。
人们在自称为研究社会学的书中看到如下的一些废话,恐怕不免要感到奇怪。例如:“气候是决定衣量的多少的。生活于热带的人,气候炎热,不需要多量的衣服,甚或不须穿着衣服。反之,生活于寒地的人,气候寒冷,便需要多量衣服。”[ 孙本文:《社会学原理》上册,页103。]“人类的经济生活不外衣食住用行五项,其中衣住二项最受气候影响。寒带多服衣裘,赤带可以赤膊,而温带季节不同”。[ 陈翊林:《社会学概论》,中华书局1931年版,页35。]要知道,这就是他们关于自然地理环境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的论证。一个参加写作社会学教科书的地理学家也出来作证说:“气候不同,社会生活因而各异。雨多的地方注意排水,雨少的地方注意灌溉。天热人人要挥扇,天冷个个要穿衣,均是浅例。”[ 黄国璋:《社会的地理基础》,世界书局1930年版,页33。]
这些先生们以为,穿衣吃饭既然是社会生活中的大事,那末,“天冷要穿衣,天热可赤膊”,他们是找到了颠扑不破的社会真理了。他们没有想到,当他们说着这种废话的时候,根本没有接触到社会生活。他们的这种废话只表明了,他们不懂得一个最根本的道理:社会并不是人和自然的关系,而是人和人的关系。难道没有听说过黄泥岗上的歌子?“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比起那种“天热人人要挥扇”的废话来,白日鼠白胜的歌声聪敏得多,它真正接触到了社会生活。
当资产阶级社会学把属于社会关系的事情,用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来说明的时候,社会关系的真实面目完全被蒙蔽起来了。
例如一个中国学者这样解释阶级社会中的“犯罪”行为:“气候的变化,影响人们的行为。夏天的时候,对于人的犯罪,如斗殴、谋杀较多。冬天的时候,对于物的犯罪,如偷窃、抢掠较多。”[ 陶孟和:《社会与教育》,1922年版,页33。]这种说法是从美国人那里抄来的。美国的一个社会学家,叫做亨得逊(Henderson 1848—1915)的说:“热的气候或季节,为对于个人犯罪之原因;冷的气候或季节,为对于财产犯罪之原因”。另一个美国社会学家爱尔乌特(Ellwood 1873—1946)也说:“天气与季节是犯罪的两个主要原动力,证之以犯罪统计,可以得一普通定则,即夏天犯伤害人命的罪多于冬天,冬天犯伤害财产的亦多于夏天。”[ 转引自李剑华著:《犯罪社会学》,页24。]
剥削制度的产生也被解释为由于地理条件。《东方杂志》二十四卷十二期中刊过一篇文章,其中说,河南信阳地跨淮河,南岸的土地比北岸肥沃,“河以南的农民,百分之八十为佃农或雇农,而田主则居于城市或乡镇中,少有自己耕作的,而河以北的农民,则百分之七十为自耕农,百分之二十为雇农”。这样的事实本来很容易了解,较好的土地都为地主所占有。可是不止一本社会学的书引用了这个材料,以为由此可以证明土壤对于社会关系极为重要:好土壤就产生了地主,而坏土壤就不会有剥削制度![ 见黄国璋的《社会的地理基础》(世界书局1930年版)和吴泽霖的《社会学及社会问题》(世界书局1932年版)。]
他们还讨论奴隶制度产生的原因,据说那是气候造成的。一个社会学家说:“奴隶制度不产生于寒冷的地方而盛行于热带的区域,为的是气候太热,非强迫不愿用力工作的原故”。[ 吴泽霖:《社会学及社会问题》,页43。]另一个社会学家也说:“奴隶制度常盛行于热地,而寒地则否,因为热地生活虽较易,而工作较苦,故用奴隶任劳工”。[ 孙本文:《社会学原理》上册,页104。]你看,天气太热,主人不愿自己干活,所以要奴隶干活;而奴隶也因为怕热而不愿出力,所以非加以强迫不可,结果就有了奴隶制度。这些资产阶级社会学者多么聪敏!
所有这一类的议论,总的说来,都是想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混淆起来,不是努力去说明社会现象,而是在竭力躲避开实际的社会关系。所以在某种程度内承认地理决定论和在基本上肯定人的心灵创造了社会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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