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折”
早在写作《“社”“资”差异简论》的时候,我便简单引用过王绍光的观点来进行分析,相较于简单的“资本化”的视角,这里的分析还是非常有价值的,我感觉非常值得一说,但是鉴于是汇集而非专题性论文,这篇文章不会非常系统化,甚至会比较碎片化。愿予以各位一些思考。
一、分权化的计划经济与转折的制度基础
我们对计划经济的统一印象通常是官方教科书中所阐述的,“高度集中”的“僵死”的经济体制,在这里一切地方发展都听从于中央的调度,谈及中国“前三十年”的实践时也总是将gk前的中国视作盲目抄苏联作业的,一个“苏联模式”的国家,有些人为计划经济时代辩护却又陷入攻击者的漏洞中,盲目地为苏联模式辩护,而中国即使是在刚刚起步的“第一次五年计划”的时候,也始终保持着独立的思考。随着“大跃进”的推进,由鞍山钢铁公司的工人实践展现出,被称作“生产第一、利润挂帅”的“马钢宪法”(或者,我们可以说是工人管理的“苏联模式”,因为这毕竟是苏联计划经济在微观上的反映),严重和中国“水土不服”,伴随着“鞍钢宪法”的采纳,“一长制”也被当做“反革命修正主义”而审判。其实这也是为什么我在之前文章(《论生产力》)中犯下了简单对等的错误,我应当承认我在这方面的不严谨,犯了教条主义错误。
关于“前三十年”的计划经济模式的优劣争论,在改革开放后确实有言论是说“权力下放导致经济秩序混乱”,较于贝特兰所说:“‘权力下放’使得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管理机构得以大量削减。而且,这样的‘权力下放’是发展社会主义管理形式的条件,也是工人参加管理的条件。”这之间确有颇大的出入,但是本文由于只是总结个人所得便不在这里争论是否腾飞。
何为“权力下放”?
为了把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结合起来,在制订国民经济计划的时候,要以地方为主,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1976年版
早在毛泽东同志的《论十大关系》中便已经展开,“中央”与“地方”要两条腿走路,而如何走路呢?就是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推动“统一计划”,“‘统一计划’要求在各级、各生产单位实施如下的基本原则,而这些原则在工人制定计划和管理工厂时也必须遵循:政治挂帅一工厂的利益服从全局的利益和中国革命的利益;依靠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干苦干;‘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备战备荒为人民’;遵循‘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两条腿走路’一土洋结合,大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运用先进技术也不排除传统技术。(夏尔·贝特兰)”由此可见,分给地方的权力是极大的,这也就是说,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承认“权力下放”来指认彼时的中国为“分权化的计划经济体制”。而这也是“转折”产生的一大制度基础:
即:由国家计委统一分配的“统配物资”,由中央各部分配的“部管物资”,以及由地方分配的“三类物资”。如图5-2所示,到“文革”后期,统配物资与部管物资加在一起只有217种。此外,几次分权让地方政府尝到了甜头,它们对完成国家调拨指标的态度也未必总是唯唯诺诺;更有甚者,拒绝按国家调拨价将本地物资卖给外地。——《中国·政道》142页

在“前三十年”,我国的物资供应体制中奉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经营”的原则,按照生产资料的重要性与用途分为三类:“统一分配物资”、“部管物资”、“地方管理物资”,等到 1975年编写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便已经有说到:
目前,我国物资供应体制,根据上述原则,正在有区别地、有步骤地采取“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实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缴”的办法。这就是要求在国家统一计划和保证上缴的前提下,对本地区生产的原材料、设备实行就地平衡,就地配套。——《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1975年版261页
综合两个材料,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一定的“不彻底性”,地方政府在“分权化”下一方面享受到了“甜头”,一方面由于现实的经济基础(或许你可以说它是“资产阶级法权”),这共同促成这样一件事实:分权化实际上为地方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自主性,这也同时带来了取消“统一计划”后必然的迅速“反弹”。如果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前三十年”的制度创新实际上因为“自发性”的可能激发,为市场经济的生长提供了一定的土壤。
(这一部分并不完整,第一版稿大量内容没有登上,打算到时候读完《转型中的地方政府》将“行政发包制”补充上)
二、“它”的不完美
由于“阶级斗争”中对阶级身份的不流动性判定,对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最终表现为对“黑五类及其子女”的清算,由阶级路线转到派系路线后,迅速表现为60年代的“去政治化”,这种“派系矛盾”而非“阶级矛盾”的集中表现最终使他们丢掉了自己的群众基础:
阶级阵线不明,不仅使该被斗争的对象逃脱斗争,而且使应该联合起来的力量分崩离析。贝特兰指出,革命路线没有团结好知识分子和干部,工作方式上简单粗暴、对群众缺乏说服教育也削弱了有子女上山下乡的老工人的支持。——《中国的与工业组织》前言部分
仅以身边的老人回忆为例,由于这种理论灌输工作的缺乏,大部分群众其实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对“老同志”进行攻击,对老师展开批判,在批评中,它根本没有完成自己的目的,触及灵魂的宣言,最终在其不彻底性(“不完美”)上走向了灭亡。在其中朴素的道德观念(纵使这本身也是一种意识形态),由于和政治严重脱钩,这使“革命人道主义”在丧失其“革命”二字后,迅速走向反革命,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伤痕文学的兴起如此严重,这也导致现在对于它的攻击也往往是泛泛而谈,依稀记得巴迪欧与列斐伏尔在其文献中对那种“不人道”进行了谴责。
问题主要是这几个:
第一、中国的革命史实际上不能容忍对“老同志”的“无端指控”,即使是已经被命令批判过的人,也会很多人不理解而选择拥护。由此,打倒“保守派”,群众必须要问,“为什么”,于是《天安门诗抄》。
第二、由于理论教育(尤以阶级分析法为主[事实上等到新文化结束,也没人真能划出一个真正的阶级判断])的缺乏,这一切最终导致——对于修正主义的攻击仅仅停留在了对个人的指控上,这使这种指责由理论上的、路线上的问题落到了身份上的“帽子”上的问题。
第三、“完全不够”,破除法权思想的路非常长,旧的思想依旧被保留了下来,而且具有极大的生命力,然而,正如前文所说,客观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以及理论教育和策略上的失误,最终由于各种“不成熟”,使它们成功失掉了自己的群众基础。
(不过即使是在各种探索的情况下,“它”也不能被称为“摸着石头过河”,因为不同于后续,“它”更符合于理论与实践的交叉,其实看“它”不存在一个“新的理论”,这并不是一种错中之错,是因为它本身就不是什么截然不同的新的东西,根本就独立出不来成为一个“理论”,至少它在马列主义延长线上。)
总的来说,各种的问题导致,它促成了转折中极其强大的意识形态基础——“政治冷淡主义”,马列主义未能完成其统治性地位的实现,反而由于各种“惯性”由其对立的意识形态占据了统治性地位。
最后,整部新文化史,除了个别的一些地方,皂派的势力浩大,总的来说科层制的客观影响也总使被斗争的主体偏转向皂派,但是问题在于,仅以派系斗争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分析视域,必然会将历史分析转向一种“去政治化”的事实姿态当中,那么,如果我们从阶级视角(请原谅我使用“官僚阶级”这个争议过多的词汇)分析会更加准确一点,巴黎公社式的群众运动本质上冲击了革命后形成的“党—国”体制,稳定的官僚体制被冲击,转向一种“代表性”的参与性民主,那么就必然引起旧的官僚的反扑。
在《超凡领袖的挫败》里其实表现很清楚,以及《运河惊蛰》中对“二月**”后运河地区的反扑的描述,在“九一三”之前的运河地区的案件阐释,综合来看,皂派在新文化开始时,“五十天”的压制只是开始,新文化结束后,更是加重的压制,“揭批查”的进行,对“三种人”的 清理,行政发包制的体制制度实际上加速了这种政治领域的转化。
三、去政治化的政治
这一部分其实更值得于独立起来讲,汪晖教授也比我说的要深刻,《去政治化的政治》我还没有读完,因此初稿关于此内容一切不登。
四、结尾
这里给出我的参考书目,作为收尾
《中国·政道》
《中国的与工业组织》中国文化传播出版社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不再沉默》
《运河惊蛰》
《去政治化的政治》
以及若干分散互联网资料
后续会写篇新文章补齐这些未阐明的内容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