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
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不能任意撤销,依据《民法典》,这类合同不适用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的任意撤销权。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撤销,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或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申请撤销。若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晓撤销事由后的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若双方达成一致自愿撤销,可共同办理赠与合同撤销公证来完成撤销,不过这种情况需双方无争议且符合公证相关规范,实践中这类协商一致撤销的情形较为少见。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后,已办理的产权变更手续需要如何处理
1、受赠人无异议时,需配合赠与人携带撤销赠与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明及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回转登记,将房产重新登记至赠与人名下。
2、若受赠人拒绝配合办理,赠与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取得撤销赠与的生效法律文书,再凭该文书单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强制办理产权回转变更手续。
3、若房产已被受赠人合法转让给善意第三人,通常无法办理产权回转手续,赠与人可向受赠人主张折价赔偿相应的房产价值损失。
4、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因赠与合同撤销后原产权登记失去合法依据,登记机构核实相关撤销证明后会修正此前的产权登记信息。
5、此前办理产权变更时缴纳的契税等税费,可凭撤销赠与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税务部门提交退税申请,经核实后可退还已缴纳的相关款项。
6、若赠与期间房产存在增值、装修添附等情况,办理产权相关手续时,可按公平原则就增值部分或添附价值协商补偿,平衡双方权益。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