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中,银行通常会安排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而不是由银行自行完成评估。‌这种安排主要发生在买方需要申请贷款购房时,银行为了确定贷款额度和抵押物价值,会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专业评估。‌

评估过程一般包括提交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后,银行安排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房龄、装修情况等因素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是银行审批贷款的重要依据,贷款额度通常基于评估价和交易价中的较低者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评估并非在所有交易中都强制进行。例如,如果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价格且无贷款需求,评估可能不是必需环节。‌ 但在涉及贷款时,银行安排的评估是常见且关键的步骤。

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注意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四)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售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五)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六)注意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