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诱到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马克思在说明了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在对人的本质这一问题的了解上所犯的错误以后,紧接着又指出了他们的这种错误给他们在理论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第一,这个错误使他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和说明理论的本质;第二,这个错误使他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和说明社会的本质。在这一条中,马克思说明了其中的第一个问题。

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就是说,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践,没有生产实践和阶级斗争实践,社会便不能存在,不能发展。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整个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生产发展的历史、一部阶级斗争发展的历史。至于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等社会意识形态和各种社会理论,则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都是被社会实践所决定并为社会实践而服务的第二性的东西。不仅科学等正确反映现实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理论,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我们可以在社会实践中找到它们的根源,而且宗教等歪曲反映现实的社会意识形态和各种神秘主义的理论,也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我们同样可以在社会实践中找到它们的根源。

为什么说宗教等神秘主义的理论也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我们也能在社会实践中找到它们的根源呢?难道社会中真的有上帝鬼神之类的东西吗?当然,我们说宗教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唯物主义者也承认有上帝鬼神的存在。但是,我们也不可以因为社会上根本不存在着什么上帝鬼神之类的东西,而否认宗教也是一种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的社会意识形态。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在人们的意识中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不反映物质世界的东西。宗教这种社会意识形态虽然与科学等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不同,它不是一种对社会存在的正确反映,而是一种对社会存在的歪曲反映,但是,不管怎样宗教毕竟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把它不叫作反映。因为社会意识形态是否反映这是一回事,至于它反映得是否正确这又是一回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甚至人们头脑中模糊的东西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定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

那末,宗教神秘主义的理论究竟是对什么的反映呢?它的根源何在呢?我们知道,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原始社会中,在存在着剥削和压迫的阶级社会中,人们对自然发展的规律,尤其是对社会发展的规律,是没有多少认识或根本没有认识的。人们不了解生老病死的原因,不明白水旱虫雹等自然灾害的缘故,更不知道饥饿、贫困、剥削、压迫等社会痛苦的根源。人们对于这些自然和社会的自发力量,既不能正确地说明它,更不能有效地征服它,于是人们就渐渐把这些现象看作是神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正是由于人们在自然和社会自发力量面前的无能和恐惧,才产生了相信上帝鬼神、灵魂命运等宗教迷信的思想。这种宗教迷信的思想一经产生以后,剥削统治阶级就马上利用它来作为麻痹人民革命意志和巩固自己统治地位的工具,因此,宗教也就一代一代地被保留下来了。

由此可见,任何社会理论,包括宗教这种神秘主义的理论在内,都不是脱离社会物质条件凭空产生出来的,它们都有着自己产生和存在的社会根源。因此,马克思才在这里指出:“凡是把理论引诱到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马克思对理论本质的这种认识,只有在那种把人的本质了解为社会关系总和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指导下才能达到。因为,按照新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人的本质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自然的而是社会的,因此,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的人,对于同一事物,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甚至是根本对立的看法。在这些不同的认识,不同的理论中,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有进步的也有保守的。但是,不论哪种认识哪种理论,它们都是和生产实践和阶级斗争实践不可分的产物,我们都能在社会生活中找到它们产生和存在的物质根源。因之,我们决不能认为只有那些科学的理论才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才是社会实践的产物,才有它产生和存在的物质根源,至于那些非科学的理论则不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而是某些人凭空臆造出来的无稽之谈,因此它在社会中也就没有自己产生和存在的物质根源。

与此相反,一切旧唯物主义者,由于他们不把人了解为一种社会的人、阶级的人,而把人看作是一种自然的人、生物的人;由于他们不把人的认识看作是一种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不认为不同阶级的人对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看法,而把人的认识当作是和镜子一样呆板的、机械的反映,因此他们也就不能正确地说明理论的本质。正因为他们不能说明理论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并为实践服务的,所以他们也就不能揭示出理论的阶级性来;正因为他们把人的认识看作是和镜子一样的消极反映,所以他们也就只能说明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而不能进一步说明错误的认识、非科学的理论也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显然,这种只把正确的认识当作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而把错误的认识不当作是对客观存在反映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是与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根本不兼容的。

马克思在这里所阐发的关于理论本质的原理,就为以后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个基本原理奠定了稳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