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抵押的房产买卖合同可以签。依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转让抵押房产,除非抵押合同明确约定禁止转让,只要合同内容合法且是双方自愿签订,通常具备法律效力。不过签合同前要满足关键前提,房主需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还得如实告知购房者房屋抵押情况,若故意隐瞒,购房者可因受欺诈请求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有效不代表房屋所有权能转移,过户需先注销抵押登记,比如房主还清贷款或购房者代为清偿债务来解押。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房主解押时限、资金来源,约定若因未按时解押无法过户的违约责任,同时购房者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抵押详情,以此降低交易风险。

有抵押的房产买卖合同有哪些风险

1、房产难以过户,若抵押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房产,或卖方未按约定清偿债务解除抵押,房屋无法完成产权转移,购房者仅能追讨房款而非取得房产。

2、房产可能被拍卖,若卖方拿到房款后挪作他用未还清抵押债务,抵押权人可申请法院拍卖房产优先受偿,购房者可能面临钱房两空,且若卖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付房款难以追回。

3、遭遇卖方欺诈,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抵押或二次抵押事实,购房者因错误认知签合同,后续不仅交易受阻,还可能额外耗费时间精力追偿损失。

4、合同可能无效,若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期间禁止转让房产,即便购房者知情,所签买卖合同也难以履行,甚至可能被认定无效。

5、卖方其他债务牵连,若卖方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抵押房产被法院查封,即便购房者已付部分房款,交易也会被迫中断,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