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士反革命和普鲁士法官》一文是马克思对1848年欧洲革命中的德国革命的司法方面的总结性的时评,写于大约1848年12月23日左右。

1848年的欧洲革命总体上是资产阶级胜利了,但是局部上却又失败了,或者说是打了很大的折扣,德国革命就是典型的。马克思总结说:

1848年革命运动的主要成果不是人民赢得了东西,而是他们失去了东西,——他们丢掉了幻想。

1848年的六月、十一月、十二月是欧洲各国人民的意识在失望和觉醒的历程上的几个巨大的里程碑。

在束缚着德国人民的最后一些幻想中,占首要地位的是他们对法官的迷信般的尊敬。

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对于人民来说最大的成果是他们失去的东西——幻想,对法官的迷信的幻想。这自然也是对德国的司法,德国的法律,德国的法治的幻想,人民把这些都丢了。

需要补充的是,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把法官也看做是德国的官吏,所以,对德国的法官的幻想的丢失,也就是对德国官吏的迷信的丢失。这里的德国官吏主要是德国封建诸侯们的官吏,当时德国还没有统一。

不要迷信国家,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是恩格斯晚年特别强调的,他后来指出德国人就特别迷信德国的威廉二世的政府,马克思这里指出德国人民不再迷信法官,算是这个基本原理的早起的表述和发源地吧。

这种迷信在今天,依然在各处横行着。反抗这种迷信,从这种迷信中逐渐觉醒,也在进行着。美国人可以直接强杀演讲的特朗普,说明,美国的法官也不再受到人民的迷信。

到处拿着法律说事的,如果不是在用法律来套住别人,就是已经套住了自己。但是最终是套住了自己,因为经过革命的斗争,人民抛弃了对司法的幻想,法官自然也不再巍巍在上了。

人民为什么抛弃了对法官的幻想呢?马克思介绍说:

司法大臣林泰伦在他的指令(这个指令我们将在下面发表)中说:

“许多人故意散布一种谬见,说什么以往施行的各种刑律,特别是制裁叛国罪的刑律,从今年3月起已经失去效力;这种谬见大大促进了无政府状态的扩大,而且可能已对个别法院发生了有害影响。”

林泰伦先生和完全受制于他的各高等法院的大部分活动,再一次证明:自从强行解散国民议会以后,在普鲁士起作用的只有一条法律,就是柏林权奸的专横。

1844年3月30日,普鲁士政府颁布了臭名远扬的法官纪律法。根据这条法律,只要内阁的一纸法令就可以撤换法官或免除法官的职务。最后一届“联合议会”废除了这条法律,并重新确定了以下的原则:只有根据法庭的判决,才能撤换法官或免除法官的职务。钦定宪法确认了这个原则。而一些法院按照司法大臣林泰伦的方法行事,想用道德压力来迫使自己的一些政治上受到损害的同行辞职,它们这样做难道不是在肆意践踏上述那些法律吗?这些法院把每个政治观点不合乎它们的普鲁士王国的“荣誉”标准的人都从自己的队伍中排挤出去,它们这样做,难道不是在把自己变为军官联合会吗?

难道规定人民代表不受法庭审讯和享有不受侵犯的特权的法律,在我们这里是不存在的吗?

真是有名无实!

这里实际上是说依据柏林——普鲁士政府首都——的意见,可以通过找借口来解除政治意见与德国封建政府不同的法官的职务。

总之,法官的职务不稳了,随时可能丢掉。

马克思评论道:

如果说普鲁士宪法由于它特有的条款和产生的方式而没有把自己废弃,那末柏林高级法庭是它的最后保障这一简单的情况却会把它废弃的。宪法由大臣们的责任心来保障,而大臣们的无责任心则由为他们钦定的法院即柏林高级法庭来保障。

因此,高级法庭的最近几个指令正好是公然废除钦定宪法。

马克思这段警句式的绕口令式的话,其核心是说普鲁士宪法要被废弃。其废弃的逻辑是:柏林的高级法庭保障着无责任心的大臣,而无责任心的大臣保障着宪法。结果就只能是柏林的高级法庭保障普鲁士宪法却是废掉这个宪法——因为最终是无责任心的大臣在起决定作用——封建大臣的必然结果。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想,如果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那么法律的保障当然也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也是意志,也就是主观的意识,思想,认识,态度,感觉等等。这些都是善变的。而法律则要求有稳定性,具有一定时期的不变的特点,否则就不是法律。统治阶级意志的可变性和法律的不变性发生了冲突,被抛弃的只能是法律。这样,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就成了没有任何保障的东西了。

一个基于善变的意志上的东西,自然没有理由值得人来尊敬,特别是它的内容和人民的利益相反。

当然,法律可以不变,解释和具体的司法发生变化,最终让清晰的发条变成了彻底的模糊的东西,让每一个人面对法律都是十足的白内障!

没有什么法条不会被解释成面目全非的。

迷信法律,迷信法官,迷信司法,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批判迷信政府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的终极目标是消灭阶级差别,是建立没有政府——阶级压迫工具——的共产主义。

马克思接着谈到本文最精彩的地方,他说:

在奥地利,政府要洗劫银行这一直接威胁[142:1848年12月,奥地利反革命政府在强制公债问题上遭到了帝国国会的反抗,于是就求助于银行。但是,政府只是在以没收银行全部现金储备相威胁后才得到了借款。——马恩全集中文版的注释。](维也纳人民在大义凛然地痛击金融封建主义的时刻并没有触动银行)使资产阶级相信,由于它背叛无产阶级,遭受打击的恰恰就是它在背叛时打算加以保障的东西,即资产阶级的财产。在普鲁士,资产阶级看到,由于它怯懦地对政府采取信赖态度,对人民背叛地采取不信赖态度,资产阶级财产的必要保障——资产阶级的司法在受到威胁。

这段是说1848年德国革命中资产阶级的策略及后果,准确说是背叛了跟随他们的无产阶级倒向了他们要反抗的封建主阶级。

结果就是奥地利的资产阶级发现背叛无产阶级,反倒让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普鲁士的资产阶级发现保护自己私有财产的司法受到威胁。这两种情况都是他们背叛曾经跟随他们的无产阶级的报应,是他们始料未及的。

1848年欧洲革命,各国的封建阶级是斗争的对象,是革命的对象,是矛头所指的对象。但是很快就与反动派搞到一起了,投降了。用马克思的解释是,资产阶级发现自己前面居然有一个强大的无产阶级,这是自己的掘墓人,德国年轻的软弱的资产阶级本能地就倒向了封建主那边了,宁可做封建主的奴才,也不做革命的领导阶级。

那么结果呢?奥地利的资产阶级发现自己的私有财产正在受到威胁,普鲁士的资产阶级发现自己保卫私有财产的司法工具在受到威胁。总之,他们背叛了革命的无产阶级,并没有保住自己的私有财产。没有达到目的。

当时德国革命,资产阶级在德国还是革命的阶级,是当时的领导阶级。这个革命的领导的阶级因为软弱,革命不敢彻底,甚至要背叛自己的革命,也就是自己要背叛自己,那么,他们也就不得不丧失自己的利益。因为他们的跟随者,他们的主力军——无产阶级对他们丧失了信任,不再追随他们了。自然,资产阶级作为革命的领导阶级曾经要战斗的对象——封建阶级也就不再害怕这个革命阶级了,敢于过来欺侮这个革命的阶级,调戏、戏弄这个阶级。革命的德国资产阶级讨好自己的敌人——封建主阶级,力图和封建主结成统一一阵线,结果是丧失了这个对象,丧失了这个统一阵线。

德国资产阶级以为自己在德国已经在封建主阶级,无产阶级三者之间勾画了最大同心圆,但实际上却丧失了这个政治愿望。德国资产阶级作为革命的领导阶级也就不再是当时德国的社会核心力量。我们知道,德国的统一最终是在封建主普鲁士地主容克的领导下完成的。

革命的领导阶级被从封建主阶级这个落后的腐朽的阶级方面以及革命的德国无产阶级两个方面夹击,使他陷入了左右为难,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如此也就不得不丧失权威,不得不丢失自己的利益,不得不再人民面前丢丑,让人民从心里看不起了!

德国的司法被人民抛弃,不过是一个小例子而已。

就阶级关系看,德国革命的资产阶级最后成了这个倒霉样子,根本是抛弃了跟随他的无产阶级,这是他革命的本钱,是他领导德国的本钱,但是他抛弃了。却选择了他们的敌人。而敌人的目的当然是要消灭他们。

就德国当时资产阶级自身来说,软弱无力是根本特征,在另外的地方,马克思干脆说德国资产阶级未老先衰,不配成为德国的领导阶级。从历史看,马克思说的是对的。威廉王朝灭亡前,德国封建主是德国的主人,而后的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是任人宰割的时期,而后是西方的外国资本加上德国地主容克的后裔们在德国捧起了希特勒。二战后,德国先是分裂为东西德,两德统一,德国已经彻底沦为美国的附庸。事实上,德国的资产阶级从没有真正成为德国的主人。

从马克思这里的勾勒看,革命的领导阶级要想真正成为社会的核心,成为革命的火车头,你就必须紧紧依靠这个社会最大多数的阶级。这是构建这个社会的最大同心圆的主要一笔。丢失了大多数,却选择极少数作为同盟,你就没有什么最大同心圆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这个同心圆的领导,那么在激烈的斗争中就会被保守的和革命的两个方向的力量侵蚀掉。这是迟早的事情。

当年德国1848年革命时期德国资产阶级之所以丧失了这个领导地位,就是丢掉了最大的社会力量。即使德国的资产阶级后来创建了强大的德国工业,可是德国资产阶级也始终没有成为真正的德国领导者。

简言之,你抛弃你最大的同盟者,你的革命的后备力量,你也就准备着丧失你自己的利益。这是一条基本原理。

所以德国大约2012年左右提出的工业4.0到现在彻底失败,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是一个极为惨痛的教训。

注释:本文引文见马恩全集中文第一版第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