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屋取得时间,通常是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协议中未明确规定交房时间,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确定。拆迁人需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否则将构成违约,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拆迁安置房所属土地性质一般为住宅居住用地,其产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计算。这一点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年限相同,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的取得时间主要依据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而产权年限则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拆迁安置房屋不能转让吗

拆迁安置房屋可以转让,但存在一定限制条件,分以下情况:

1.已取得房产证的:这类拆迁安置房屋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具备合法产权,可在市场上自由转让,买卖双方按照正常房产交易流程操作即可。

2.未取得房产证的:通常不允许转让。因为未取得房产证意味着房屋产权不明确,转让存在较大风险。比如可能出现卖方在取得房产证后反悔,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同时,各地对于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屋转让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直接禁止转让,有些地方虽允许,但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拆迁安置房屋并非绝对不能转让,关键在于是否取得房产证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