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中国农民缴纳过巨额“养老金”!
文 / 秦明
今年两会期间,“代表说农民交的公粮就等于交了社保”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其中争议比较大的是吕德文教授的文章《关于“农民养老金”讨论的八个误区》。

这篇文章试图从法理上厘清“养老金”和“养老保障”的区别。笔者关注过吕德文教授多年,相信他这一回并不是“屁股坐歪了”,他只是担心舆论被带歪——“有人打起了国企收益、财政赤字的主意”,还担心冲击“现收现付”的社保体系,这对于当前的工薪阶层是不公平的。
这些担心有没有道理呢?是有一定的道理。但前面的论证过程却是站在国家主义的立场“求稳”,缺乏“打破瓶瓶罐罐”的勇气,从而变成了“和稀泥”,法理上说的通,道理上却立不住了。
要搞清楚“农民养老金”的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养老金的本质是什么。
现在的养老金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当我们在互联网上发问“社保是不是工资或劳动所得的一部分”时,主流媒体会给出几乎一致的回答:“不是!”

然而,我们用劳动价值论来分析这个问题,答案却是显而易见的:社会保险的那部分资金不会凭空产生,无论你在法理上怎么定义;社会保险的那部分价值也是由劳动者创造的,是他们劳动成果的一部分,而不是企业或者国家的恩赐。
因此,你可以从法理上论证中国农民没有“缴纳”过法律意义上的“养老金”,却无法从道理上否认中国农民创造了远超他们劳动所得的价值,只是这部分价值被转移或无偿占有了。
“交公粮”算不算“缴社保”呢?可以算,但这么算却是远远低估了中国农民在劳动所得之外创造的价值。
前两年,有人借着炒作“无偿交公粮”和农民养老金的问题,歪曲历史,诋毁人民公社制度。

事实上,毛泽东时代“交公粮”并不等同于“交农业税”。上世纪90年代以前农民口中“交公粮”的概念对应的是国家的粮食征购政策,“征购”包括“征”和“购”两部分,其中“征”的部分才是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之处,根据估定产量的15.5%来征收农业税。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毛泽东时代的新中国实行的是“增产不增税”政策。由于毛主席领导人民群众实行了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培育良种等一系列措施,粮食亩产量逐年上升,实际的农业税率逐年下降。
全国历年农业税占实产量(%)
1950年,12.3%
1955年,11.6%
1960年,13.8%
1965年,7%
1970年,6.2%
1975年,4.9%
1979年,3.5%
1983年,3.0%
数据来源:2017年【中国财政年鉴】358页
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的1979年,农业税率已经下降到了3.5%的水平。
所谓“交公粮”的主要部分其实是国家的统购部分,具体的产量占比如下:

而国家统购的收益成了人民公社的积累,供各个人民公社自己统筹使用,一部分成为了农业机械化,以及创办社队企业、逐步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启动资金,还有一部分用于在农村建立初级社会保障体系:医疗方面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赤脚医生”制度,而养老问题则是纳入到“五保户”,即对无生活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社员给予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这五个方面的保障,配套建立起来的就是公社的残疾人福利院、养老院、托儿所……也就是说,人民公社原本已经创立起了独立的社会保障和养老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托的是人民公社制度、社员的农业生产积累以及社队企业所提供的光辉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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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人民公社解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后,依靠广大农民的农业生产积累所建立的社队企业绝大部分被私人廉价承包,成了80年代所谓的乡镇企业的基础。珠三角、长三角最早的一批“民营企业家”的家当正是来源于此,供养出了农村地区的先富群体。
承包收益也没有到分田单干的个体农民手中,而成了乡村两级机构的部分行政经费。社队企业化公为私的过程,本质上是对人民公社时广大农民生产积累的掠夺,变相被掠夺的是人民公社建立的社保和养老体系。
更重要的是,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农村的赤脚医生制度、社会保障和养老体系没有了资金来源,成了无根之木,相继消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农民经历了所谓“看病难、看病贵”的阵痛,直到2010年代,新农合体系才出台;而农民早已从公社集体养老退回到了家庭养老。
1982年的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试图保住人民公社的基本保障体系,提出了三提、五统、两工(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等名词,最后基本保障体系没能恢复,反而极大地加剧了农民的负担,提留款被用作乡镇两级机构的日常开支。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农民创造的价值并不仅限于此。
例如,1949-1976年中国农民通过“记工分”和义务出工,修建了八万多座水库,工程体积累计3600多亿立方,相当于修了1200座三峡工程。很多水库使用至今,不仅解决了农业灌溉、防洪抗旱、城镇地区的吃水问题,今天的很多冠名为“xx湖”的旅游风景区同样是来源于毛泽东时代修建的大中型水库。
以杭州千岛湖为例,它原本是在1959年9月建成蓄水的新安江水库,上万公社社员战严寒、斗酷暑,历时4年参与水库建设。据淳安县旅游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15年的时候,千岛湖旅游经济收入就已经突破一百亿;新安江水库提供着杭州以及上海部分地区等周边城市约2000万人的饮水供应,包括农夫山泉在内的多家食品饮料公司从千岛湖取水;新安江水库承担了下游地区的灌溉功能;新安江水电站则承担着华东地区电网调峰、调频和事故备用等重要任务;新安江水库还对市场供应着大量的生态鱼、生态鸡……有人曾经做过一个粗略的估计,杭州每年直接从千岛湖本身产生的GDP至少高达数百亿。
私有制替代公有制后,这么多农民当年的劳动成果等同于被占有了。试问,电厂、水厂、旅游公司、农夫山泉公司何曾将他们的利润分给当年修建水库的农民?
分田单干在本质上与英国“羊吃人”的过程类似。几亿农业剩余人口被迫涌入东南沿海和城镇地区成了农民工,他们拿着极低的工资,过着极苦的生活,留下六千万留守儿童和四千万流动儿童的阵痛,为资本原始积累贡献了一切。
直到2010年代前的三十年间,有几家企业给农民工买过社保?他们难道不是这些企业的职工?它们亏欠农民工群体的养老金难道不该补上?只是因为农民工的流动性,这笔帐没法从个体农民身上按照“视同缴纳”的方式去计算;这笔账是一笔“阶级负债”,理应由富裕起来的整个阶级去偿还。
综上所述,中国农民的确在事实上是缴纳过巨额“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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