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舟自横(人境网特约撰稿人)

巴黎公社虽仅存72天,却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留下了宝贵的政治遗产。其实践所体现的三大原则——无产阶级必须通过暴力革命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实行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确保公职人员由人民选举并可随时罢免——成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重要基石。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深刻总结:“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必须将其彻底打碎。”1871年3月18日,巴黎工人在推翻资产阶级政府后,没有试图恢复旧有的议会制度,而是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武装政权。这一行动表明,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对资产阶级统治的彻底否定。任何幻想通过和平方式实现社会根本变革的观点,都是对历史规律的背离。

公社成立后,立即废除常备军和警察,代之以人民武装和治安委员会;立法与行政权统一于公社委员会,实行“议行合一”的制度设计。这种体制避免了官僚主义的滋生,使权力真正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所有公职人员均由普选产生,工资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水平,并接受群众监督,随时可以被撤换。这体现了政权的人民性和廉洁性,防止了国家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历史怪圈。

巴黎公社的这些创举,直接启发了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苏维埃政权正是以“俄国式的公社”自居,在实践中发展出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制度,将无产阶级专政从理论变为现实。历史警示我们,一旦背离公社原则,权力就会走向异化。正如纪念巴黎公社百年文章所指出的,以赫鲁晓夫为代表的苏修集团,自称列宁继承者,篡夺无产阶级政权,将苏维埃变为压迫人民的工具,推行所谓“全民国家”的谎言,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复辟。他们鼓吹“和平过渡”、“最低限度使用暴力”,却对内镇压人民、对外军事扩张,完全背叛了公社的革命精神。

无产阶级专政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具体的阶级斗争实践。它要求坚决粉碎反动阶级的反抗,建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秩序。正如毛泽东所强调,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任何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弱化阶级斗争的观点,都必然导致修正主义泛滥和资本主义复辟。

今天重温巴黎公社三原则,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在全球资本主义危机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劳动人民必须警惕各种打着“民族主义”“和平发展”等旗号的陷阱。真正的人民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只能通过自觉的阶级斗争建立,并依靠群众监督和制度保障来维护。唯有坚持公社的革命原则,才能确保无产阶级专政不变质、不变色。

历史已经证明并将再次证明:谁背叛巴黎公社的原则,谁就终将被人民抛弃,成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敌人。

编辑/一剪梅

审核/马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