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异地预缴税款怎么操作?
对于跨市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况下,需要对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所支付分包款后的余额进行预缴税款。根据财会2016年22号文件的规定,这一过程可以通过“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来反映。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其销售额同样为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之后的余额。在这种情况下,预缴税款应以3%的征收率对应纳税额进行计算并预缴。根据财会2016年22号文件的要求,这一过程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来反映。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处理方法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类似。根据财会2016年22号文件的规定,这一过程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来反映。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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