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3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这意味着,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将不再需要税务机关代开此类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