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当个人与雇主结束雇佣关系并获得离职补偿时,这部分补偿金的税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该补偿金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这一部分将免征个人所得税。然而,超过三倍的部分不会计入当年的综合所得中,而是按照单独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税款。以下是详细的计算方法:

1、首先确定免征额,即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乘以3;

2、接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它是离职补偿金减去免征额的结果;

3、最后,根据适用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查找相应的税率。例如,如果适用的是3%的税率,那么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