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供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支付销售返利款项:如果通过货币资金支付销售返利,根据“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记录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3、收到销售返利时的会计处理:若对方开具红字发票,需将进项税金转出,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