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北方平原机械化农区推行土地租金集体统筹分配,优先用于养老育儿、坚决纠正非社会主义分配倾向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东北、西北、华北等广大平原农区已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经营,传统小农生产方式已被现代化生产模式取代,农村土地经营格局与利益分配关系发生深刻变革。大量土地承包户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不承担耕种管护、防灾稳产、粮食生产责任,仅依靠承包权长期收取租金、领取农业补贴,事实上已脱离生产、脱离劳动,成为单纯依靠土地权属获利的食租阶层。
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在部分地区,维护少数人长期独占土地租金、固化既得利益的制度安排,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相背离,具有明显的非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决定了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核心是集体成员共同所有、公平共享收益,而非少数人垄断占有、不劳而获。当前“生不增、死不减”导致的土地收益固化、承包权世袭化、食租者常态化,既虚化了土地集体所有权,剥夺了新增成员、无地成员的基本权益,也违背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加剧了农村内部不公,侵蚀了乡村治理与社会公平的根基。
为坚守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本源属性,保障集体成员公平受益权,破解农村养老薄弱、育儿负担重的突出民生难题,现就机械化普及地区土地收益分配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改革适用范围
在农业机械化水平高、土地规模化经营全覆盖、承包户普遍不种地、纯以收租领补为收益的北方平原、东北、西北等农区,率先推行土地经营权集体统一统筹改革,从分配端纠正不公、回归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二、实行集体统一托管发包
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不调整承包关系、不侵犯合法承包权益,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对土地经营权实行统一自愿委托、统一连片整合、统一公开竞价、统一规范发包,实现规模化高效经营,提升土地公共收益,让土地增值红利归集体、归全体成员。
三、确立租金民生导向分配
集体统一经营产生的土地租金,实行专项管理、定向使用:70%以上专项用于7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补充养老金、医疗补助、失能照料、养老服务,让老一辈务农者共享土地红利;不超过30%专项用于农村二孩、多孩家庭生活与教育补贴,减轻育儿成本,提振生育意愿,保障乡村人口可持续发展。坚决杜绝租金被少数不劳而获者独占。
四、纠正补贴非生产性发放
推动农业补贴回归“激励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本源,种粮补贴、农资补贴全部发放给实际耕种者、规模经营者,不再向不种地、不生产、只收租的承包户发放,杜绝补贴悬空与非劳动占有,维护社会主义分配正义。
五、健全公开透明监管机制
土地租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全程公示,分配方案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与上级监管,严防截留、挪用、侵占,确保收益真正用于民生、惠及全体成员。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根本体现,允许少数人长期不劳而获、独占土地租金,是背离社会主义性质的错误制度安排,必须坚决纠正。推进土地租金集体统筹、优先用于养老育儿,是坚守社会主义公有制、落实共同富裕要求、维护最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关键举措,既顺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规律,也符合农村基层与农民群众的迫切期盼。建议国家尽快启动试点、完善制度、有序推广,让农村土地收益真正回归集体、服务人民、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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