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拆迁后通常不再属于房改房。

1、房改房是指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在拆迁过程中,原房改房的产权性质会发生改变。拆迁后所得的补偿或安置房屋,一般按照新的产权规定进行处理,不再受房改房政策的约束。

2、拆迁后的房屋可能会转为商品房性质,其产权归属、交易限制等方面与原房改房有所不同。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后的房屋时,需要了解其产权状况和相关规定,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房改房拆迁赔偿不合理

房改房拆迁赔偿不合理时,可通过协商、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具体操作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核心步骤包括收集证据、与征收部门协商、申请行政救济或司法诉讼。‌‌

房改房拆迁维权操作步骤

1、‌收集证据‌

保留房屋产权证明、拆迁通知、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等文件,证明赔偿标准低于市场价或违反法定标准(如同区域商品房均价)。‌‌

2、‌与征收部门协商‌

向拆迁办或城市规划局书面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提供证据(如周边房价对比),主张按《条例》第24条以市场价补偿。‌‌

3、‌申请行政救济‌

‌行政复议‌:向作出征收决定的上级政府(如市级政府)申请,60日内提交材料。‌‌‌投诉举报‌:向住建部门或12345热线反映程序违法(如未公告补偿方案)。‌‌

4、‌提起诉讼‌

对复议结果不满或直接起诉:行政诉讼‌:向法院起诉征收决定或补偿方案违法,需在6个月内立案。‌‌‌民事诉讼‌:若涉及协议纠纷(如安置房未交付),可主张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