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人民抗争大事(1826- 1990年)编年史 连载24

反新老殖民 争独立自由(10-14)

(195) 印尼人民武装 英勇抗争13年

1974年1月13日 印尼**西加省委书记西加革命领袖梭菲安,於坤甸附近的瓜兰(Sungei Kelambu)森林中,在重重包围下壮烈牺牲了。

虽然梭菲安已经倒下,但是最后还有在蔡兰花领导下的一支二十多位队员的游击队,还在昔邦山区坚持。1977年蔡兰花因病去世,最后两个坚持到最后者,于1978年被捕入狱,反苏哈多革命力量才全部结束,从1965年9.30事件至1978年的印尼西加里曼丹革命斗争共坚持了13年。

(196)1974年 文铭权主席《三九声明》 暨 1976年8.22 行动

《斯里阿曼和平协议》于1974 年3 月 4日,在古晋向一百多位本地和国际媒体记者公布。

1974年3月9日 ?? 文铭权主席在北京发表《三九声明》,指称斯里阿曼和谈是错误的,号召同志们坚持斗争。在过后漫长达17年的艰苦斗争里,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文铭权主席无法有效与砂拉越当地同志沟通联络及给予实际援助和领导。

1974年3月28日 北共主要领导之一,林和贵离开森林到古晋与首席部长及政治部谈商后,放棄武装斗争。

1974年7月4日 政府宣布和平行动结束,执政当局就发动Operation Gobit,随后进行 Operasi Tunis ,大肆对坚持下来的武装自卫抗马队伍,进行大规模持续不断的围剿,加紧对群众的迫害。

1974年8月24日 马来西亚联邦国会大选的结果及选区重划后的席位分配,沙巴、砂拉越和马来亚半岛的国会席位分布如下:

1. 马来亚半岛:114席

2. 沙巴:16席

3. 砂拉越:24席

总计:154席

沙巴和砂拉越是否仍保留“1/3强”的席位?

计算结果:

沙巴和砂拉越的席位总和为 16 24 = 40席,占国会总席位(154席)的 约25.97%(不足1/3,而只剩1/4)。

而“1/3强”需至少 51席(154 × 1/3 ≈ 51.3)。

1973年宪法修正案允许增加席位,但未严格保留东马1/3比例。

这一变化标志着沙巴和砂拉越在联邦层面的政治话语权被削弱,也为后续东马争取“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权益埋下伏笔。

1974年10月11日 马来西亚联邦国会下议院通过《石油发展法案》(Petroleum Development Act 1974,简称PDA), 上议院於同年10月22日通过, 同年10月30日由时任最高元首苏丹端古·阿卜杜勒·哈利姆签署。

法案核心内容

1. 资源国有化 - 法案规定,马来西亚境内(包括领海和大陆架)的所有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归联邦政府所有,州政府不再直接控制这些资源。

2. 成立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 ,负责全国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加工及销售。

3. 联邦通过Petronas与各州签订“石油协议”(Petroleum Agreement),州政府可从中获得5%的特许权使用费(Royalty)或其他补偿,但不再直接管理资源。

4. 此法案Overriding(凌驾)沙巴和砂拉越加入马来西亚联邦(1963年)前的地方资源法规(如砂拉越1958年《石油与矿业条例》),引发两地长期争议。

1974年10月30日 砂拉越国民党主席黃金明於1974年10月30日在古晉的家中被幾名來自吉隆坡的警察逮捕。警方通知他,他是根據《維護公共安全(拘留)條例》第7(1)條被捕的(PPSR )。 1975年12月9日林吉祥在国会下议院指称:拿督黃金明被拘留並不是因為他對國家安全構成任何威脅,而是他和他的政黨國民黨對砂拉越國陣的威脅。

1975年 Operation Bebatak 继1971年8月对第三省伊班同胞的 逼迁“新村”之后,再将拉让江地区1056名 伊班人 逼迁入“新村”。

1975年 政府军在第一省发动 Operation Gonchang 和 Operation Keris Tukol对砂拉越西部的人民游击队坚持留下的52人,进行重兵反复围剿。在短短六年里,就损失过半,仅剩下21人,他们不得不离开马当山区,越界到印尼 西加里曼丹森林保存力量,最后在1986年接受印尼情报部建议和谈,结束斗争,回返家园。而东部北加人民军也在三年里持续面对牺牲与离队,在华区也面对许多保存的困难,只好留下少数同志在华区,大部分同志撤上边区或深入民族区。

1976年4月30日 北加里曼丹**拉让江革命委员会的名义发布了《更高举革命武装斗争的红旗继续奋勇前进》的文告。文告号召坚持走武装斗争的道路”。

1976年7月13日 马来西亚联邦国会通过将沙巴和砂拉越从平等伙伴地位降格为第12州和第13州的议案。这一《宪法(修正)法案》正式生效,引发沙巴和砂拉越的广泛争议和不满。【2019年4月9日国会下议院(Dewan Rakyat)通过《联邦宪法(修正)法案》,正式将沙巴和砂拉越的地位从“州”恢复为“邦”(Wilayah),与马来亚构成马来西亚联邦的平等伙伴。

随后,上议院(Dewan Negara)于同年4月16日批准了该修正案。最高元首苏丹阿都拉于4月17日签署御准,修正案正式生效。该修正案修订了联邦宪法第1(2)条,明确了沙巴和砂拉越的法律地位。】

1976年8月22日 拉让江革命组织发动号召在 ”斯里阿曼行动 ” 下回返家园的战士重返森林运动(即8.22行动)。希望能重新召回他们,壮大武装部队。可是这项行动,只有6名队员重返。

(197)1977年重组北共重建基地 砂婆, 一颗璀璨的流星

1977年8月31日 以美里为基地的数位受高等教育的青年知识分子准备建立一个社会主义中间偏左的 砂拉越人民阵线,简称 砂婆,召开筹备会议。党主席为达雅族知识分子安达来砂威律师,秘书为司徒美堂律师。

1977年9月13-19日 第三省坚持下来的122人,在洪楚廷召集下,在拉让江中游武工队边区的森林基地举行重要会议。重新组建北共中央第二分局和北加人民军总部机构。会议决定领导人由洪楚廷任二分局书记,副书记王连贵,委员温贤定;北加人民军总部总司令兼政委洪楚廷,副政委王连贵,副总司令鸟榜 Ubong Anak Nuing (伊班族),司令员温贤定(后增补)。通过《重建边区(印尼) 基地》的决议,强调这是当时最迫切,最重要的战略部署。洪楚廷、乌榜、及温贤定 均在边区基地亲身领导工作。

1978年1月30日 砂婆提呈申请注册。1978年3月 砂婆获准注册而成立。

1978年7月 成立仅三个多月的砂婆,派秘书长司徒美堂律师参加美里区国会选举,一举以872张多数票击败国阵(人联党代表)候选人谢晋新,一时震撼美里政坛。1979年4月19日美里支部成立,刘增昌律师出任主席。1979年9月派出五名代表出征砂拉越立法议会选举,结果败北。

砂拉越人民阵线党纲规定:

遵循社会主义理念,人类以社会为中心,金钱财富是用来服务人类的。全人类是平等的,大众利益高于个人之上。国家财富若集中于少数资本家手中,大多人却忍受贫困苦难,是违反社会主义精神。

砂拉越是砂拉越人民的。资源必须惠及砂拉越人民,砂拉越人民有自决权利。砂拉越成为马来西亚一州后,人民未享有发展好处,严然仍处于新殖民主义的统治社会。砂婆正为砂拉越人民权益奋斗。

1981年后,砂婆在面对政治压力和某些原因下,逐渐进入冬眠状态。

1983年司徒美堂律师馆在无奈下移至沙巴亚庇市(美里律师馆休业),较后举家迁居亚庇。司徒美堂的一位得力助手林忠礼先生也跟随到亚庇律师馆服务。美里支部在人为因素和经济压力下停止活动。

1985年间,一颗璀璨的流星陨落 -- 砂婆宣布解散。

(198)1977年12月长达 15 年的狱中斗争终於停止

1977 年12月11日 最后一批23位砂拉越政治拘留者走出古晋六哩扣留营。从1962年大逮捕开始至此,结束了长达 15 年的狱中战线斗争。当年的牢内战线是一条非常特殊的,在失去人身自由情况下,在铁网和高墙里的一群人,以血肉之躯,以生命极限的绝食绝水来进行斗争。他们都是砂拉越母亲的最可爱的孩子!他们都曾是砂拉越人民的英勇战士!根据不完全统计,到1973年和谈时,在古晋六哩扣留营牢内,据不完全统计,大约还有五百人左右。

政治扣留营或称集中营,是为了对付和镇压不同政见者的一种违反基本人权,未经法庭审查和审判的长期监禁的牢狱。当年英殖民地政府为镇压反殖民地统治,争取国家独立斗争力量,就施以逮捕监禁。因而就开辟了砂拉越政治运动中的另一个重要战场 – 扣留营牢内斗争。

1962年6月22日和7月23日逮捕行动后;12月11日再揭开一系列大逮捕行动;接着连续不断地长期在全砂拉越各地捕人。在1963年2、3月间,被捕人数不断上升,达数百人,原来的古晋中央监狱人满为患,就将古晋市对岸的警察训练所之宿舍改建为扣留营。

1966年6月,当局在古晋朋尼逊路(Penrissen Road)6哩(即今巴士车总站对面)建成永久性、“现代化”的大型集中营。这座集中营占地80英亩,可监禁约2000名“政治犯”。牢房分男座A、B、C、D、E、F、G、H 和A2;女座有J、K 和K2,另外,专为准备释放者而设的L 和M座。每座牢房可囚禁100到150人。除外,还有行政办事处,家属会见室、保安室、厨房、男女隔离室(石灰牢、暗房)、运动场和诊疗室等。

集中营比一般的监狱建造的更加坚固,守卫更加森严。集中营周围水泥围墙外,另加4米高的铁丝网,每百米建有了望台,24小时监视、守卫,晚上探照灯轮番照射。各牢房间用锌片隔开,不让各座间难友见面、交谈。与此同时,当局往往将扣留营塑造成阴沉恐怖的气氛,让人感觉的毛骨悚然,以达到阻遏和恐吓被扣留者的作用。

从1962年12月到1973年10月,11年间,先后在扣留营中遭受囚禁的人数达3485名,其中包括3187名华族、144名达雅族、73名印尼人、54名马来族和其他种族27名。平均(年)保持在1300-1500名之间,最高峰时在1972年至1973年间。

牢内的地下组织和公开斗争。 集中营四面是高墙,再加铁丝网,岗楼林立;牢房内有阴森的禁锢墙,更有惨无人道的地狱式的暗房。掌握国家机器者,企图通过此瓦解革命者(政治犯)意志,放弃自己的信念和背叛革命组织。然而,大多数的革命者不会就此而变节、屈服。相反的更激起仇恨,在恶劣的环境里,没有忘记革命组织和人民的期望,在敌人的眼皮下组织起来,建立领导机构,依据情况,制定斗争策略,开展学习、教育和对敌斗争。被捕入狱者, 在斗争中产生了牢内领导机构,领导秘密和公开工作。在秘密小组领导下成立公开小组领导公开工作与斗争。

牢方对“政治犯”的迫害方式 :

1. 单独囚禁,即关暗房。暗房是一间只有4尺乘8尺的空间(高约8、9尺),上端开一个4寸乘8寸的小洞口,除了中午时间有十分微弱阳光从小洞口射进外,其他时间都是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室内除了一个高约1尺半、宽约2尺半、8尺长的水泥“床”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当一个人被关进暗房时只发给一套不知多少人穿过的臭衣裤,就一直穿到走出暗房为止。

被关者通常长达数个月至一年不等,除非你屈服投降,出卖组织。在囚禁期间,经常遭日夜疲劳迫哄,拷打和严酷刑法对付,如:夹手指、刺指尖、恶打、脱光衣服受冰冷冷气吹袭等等。

2. 殴打。殴打是常见的一种刑法。可发生在牢房内、暗房内、诊疗所、审问室等等。不少“政治犯”都遭遇过拳打脚踢,遭打肚子,打得遍体鳞伤,鼻青脸肿。

3. 搜查、干扰生活起居,制造紧张气氛。每隔数星期,二、三个月,突然如临大敌,派出大批军警闯入牢房内,搜查、破坏物品、文具、书报等。

4. “处罚”。个别或集体“处罚”。如不准会见亲人,通信,读报等等。有者长达6个月之9个月不等。

5. 裸体。以检查为藉口,强迫脱光衣裤,然后进行侮辱、讥笑。

6. 诱骗。侮辱人格,挑拨离间,制造难友间相互猜疑等。

7. 扩音机朝牢房内,用尖锐声浪侵袭,干扰休息,企图制造不安情绪和失控。

8. 伙食恶劣,将臭米中掺沙、烂菜、臭鱼肉“招待”。

上述的一系列“型罚”,最严酷的是关暗房和严刑拷打。这些通常是各国法西斯残暴份子对付革命者的惯用手段。

几宗重大受迫害事件:

1. 50名“政治犯”突然被遣送西马囚禁

1964年10月11日傍晚,50名“政治犯”从扣留营中被移送到附近的一间屋子里。午夜时分,军警突然冲入屋内,将50名难友用两条长铁链扣上,押上军车。上车后,将铁链的两端锁在车的铁柱上。然后,军车开向机场。12日凌晨,押上军机,飞往吉隆坡军用机场。再押送至北马霹雳州的“华都牙也”扣留营囚禁。

到了华都牙也不久,发生了两件事:一是邱善尧难友胃疾恶化,当局视而不见,只给普通胃药。到了十分严重,大便大量出血时,经多方交涉,才送去怡保医院,医生诊断为末期胃癌。于是被送回砂拉越监狱,不久就去世。

另一,是林爱贤难友由于经受不住长期的精神虐待而神经失常。回诗巫后,治疗无效,几年后去世。

上述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极大不满和谴责。1966年6月当局在多方压力下将其余的48名“政治犯”送回古晋6哩集中营,继续无限期的监禁。

2. 王仰仁被严刑拷打而致死

1964年6月16日,来自泗里街的王仰仁被扣留在暗房中遭受严刑拷打而致死。

事件发生后,家属聘请律师控告警方的暴行。经法医剖尸报告,王仰仁的指甲被拔去多个,肋骨断了三根,致命的是颈项严重受损而窒息死亡。因此,证据确实证明是受到警方攻击殴打致死,但法庭却判为悬案,不了了之。

3. 钟勇华死于牢房内

1967年9月6日,被扣留者钟勇华死于牢房内。钟勇华患有心脏病,昏倒后,情况危急,但营方却不送医抢救。经难友们一再交涉才送去医院,可是要送医时已停止了呼吸。

4. 王焕朝延医病死

1968年被扣留者王焕朝犯上白血球过多症,要求送院就医,当局不予理会,难友们不得已发动绝食斗争,后才释放就医。后医治无效去世。

5. 蔡家晋不明死亡

1971年7月被扣留者蔡家晋因大腿疼痛,送去医院医治,却死于不明原因。

6. 绝食斗争

绝食斗争是被扣留者通过多次要求,谈判无效后,被迫采取的最高斗争形式。这种斗争是参加者用生命当“赌注”的极痛苦的斗争。在15年的集中营斗争中,共发生了五次绝食斗争。

第一次:1963年7月22日,难友们为抗议不人道的残酷迫害虐待,开展48小时有限期绝食斗争。

第二次:1967年2月22日,为抗议肆意搜查,破坏私人物品和人格侮辱,开展无限期的绝食斗争。有一百多位难友参与,历时17天,最终当局只好答应改善生活条件等,而胜利结束。

第三次:1967年9月9日,因钟勇华难友昏倒,狱方拖延送医抢救而造成不幸,要求营方对家属赔偿,改善营内医疗设备,开除失职营长。但营方不予理会。于是决定开展无限期的绝食斗争,经过14天的抗争,营方只好答应要求,绝食斗争胜利结束。

第四次:1968年6月6日,难友们要求释放王焕朝等分四位患病难友而开展绝食斗争。这次绝食斗争参加人数最多,共351名,经过14天的抗争,在当局接受大部分要求下结束。

第五次:1970年2月9日,K 座15位女难友被关进暗房而发动之营救绝食斗争。经过17天斗争,终于迫使营方将15名女难友调至K2座监禁。

7. 绝水斗争

1971年10月8日,9位难友:陈宗明、丘恒山、丘立诚、黄绍隆、林永伦、苏孙国、朱兰光、钟吉祥、许乃泉,被关进暗房两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禁止会见家属、通信、阅报等。

当9位难友被关进暗房一刻开始,就展开绝水斗争。坚持了8天,9人生命垂危,营方被迫取消关暗房的“处罚”,送进A2 座监禁。

上述就是15年中发生在牢内,较大事故和较激烈的斗争事项概况。

(199)1978年重建并坚持长达6年的Tekalan 基地

1978年 继续坚持武装抗马斗争的同志,在国内深入民族区尝试建基地自力更生解决粮食,在短时间内失败,且付出牺性代价。国内建基地虽然没能达到预期成果,但却掌握了制作邦督粉 (高山硕莪)的能力,更好地解决了粮食短缺问题,尤其更好地解决了无人区长距离活动的粮食问题。

1978 年2 月19 日 在贯彻执行 9.19 会议决议下,重建边区基地突击队在党代表刘小雄,正副队长刘添福和张锦兴等 9 位突击队员历经艰难挫折,在印尼西加卡江 Kapuas River 上游马罗河Sungai Embaloh的Ulu Tekalang 德加兰边区建立起第一个生产基地。

同年7 月 洪楚廷、Ubong、温贤定等领导也先后到达,加强领导边区基地工作。领导干部同志们团结一致,克服种种困难,奋不顾身奋斗努力,坚持了前后7年。在敌人还未进攻的头四年,在解决保存革命力量和自给自足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同年12月27 日 刘小雄因崩山意外不幸牺牲。

1980年3月 古晋三个新村最后解除了限制。

1981年3月 在诗巫发动Operation Jala Aman Satu

1982年2月 马印军队联合进行 Operation Kemudi 对边区基地进行围剿期间,华联队长意外不幸被大水冲走牺牲。由于出现叛徒,及对反围剿斗争的研究和部署不足,存粮几乎被全毁,又不能再开芭生产解决粮食,坚持边区困难日增,给同志许多消极影响。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