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1、立即向银行索要书面拒贷通知,明确拒贷具体原因(如征信不良、收入不足、房龄超标、开发商资质问题、政策变动等),留存作为核心证据。
2、核对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贷款失败的处理条款,明确是否约定无责解约、退款条件、违约责任(如定金不退、支付违约金比例)及筹款期限等。
3、若为自身原因(征信、流水、负债高等),可补充资产证明、增加共同借款人、更换担保人、提高首付比例或换审批宽松的银行重申请贷款。
4、若为开发商原因(预售证缺失、产权瑕疵、虚假承诺包贷款等),可主张其违约,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
5、若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政策调整、银行额度收紧等),依据《民法典》情势变更原则,可协商无责解约,要求退还定金与首付,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6、与卖方/开发商书面沟通,提出变更付款方式(全款、分期)、延期付款或无责解约退款等方案,保留沟通记录(邮件、短信、书面函件)。
7、若合同约定贷款不成需自筹余款,自身有能力则按约筹款付款,避免违约;无能力则尽量协商减少违约金或无责解约。
8、协商无果时,咨询律师评估诉讼/仲裁可行性,整理合同、付款凭证、拒贷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据,按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贷款办不下来,购房合同可以解除吗
贷款办不下来能否解除购房合同,核心看合同约定、贷款失败原因及法定情形,以下为按点罗列的具体情况与结论:
1、合同明确约定“贷款未获批可无责解除”,且贷款确未获批并符合约定条件,买受人可依约解除合同,出售人应退还已付款项(含定金、首付及利息)。
2、因开发商原因(如预售证缺失、产权瑕疵、提供虚假材料、未配合办贷等)导致贷款失败,买受人可主张法定解除,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并赔偿损失(如中介费、利息等)。
3、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如征信不良、收入不足、流水造假、负债过高、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等)导致贷款失败,合同无免责约定时,买受人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约,需按约承担违约责任(如定金不退、支付违约金),出售人可拒绝解约并要求继续履行(如自筹全款)。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国家信贷政策调整、银行额度收紧、利率大幅上调等)导致贷款失败,且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协商无责解约,出售人应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协商不成可诉请法院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情势变更原则及相关司法解释)。
5、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合同,签订书面解约协议,明确退款时间、方式及后续手续(如撤销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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