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基数核心标准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规定核算,各地会结合实际设定上下限,特殊人群有专属规则。

工资总额涵盖计时 / 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含工会福利、入股分红等资本性收益,按税前应发工资统计,而非到手工资。

基数上下限由各地按经济水平设定:上限通常为当地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3 倍;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超出上下限则按对应限值核定,介于两者间按实际月均工资核算。

新入职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工资为基数,新调入职工以调入当月工资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内自主选基数,需符合当地规定。基数一年一调整,调整后年度内不可变更,违规少缴可申请补缴。

公积金缴纳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用途围绕住房消费、生活应急及隐性福利展开,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各地政策略有差异,核心用途如下:

住房消费类(核心用途):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大幅节省利息成本;也可提取用于购房首付、偿还房贷本息,或支付房租(无房可提),还能覆盖房屋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支出。

生活应急类:退休、出境定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时,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本人及直系亲属患重病的,可提取抵扣医疗费用;部分城市支持失业、低保等场景提取救急。

其他福利类:连续缴存可作为信用背书,助力申请低息信用贷;部分城市落户、子女入学时,缴存记录可作为加分或佐证材料;账户余额可按规定计息,部分城市支持购买低风险理财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