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翻】列宁与伊里因科夫的共产主义概念
列宁的思想乍看之下似乎汇聚成一个社会转型的迷宫,如果不进行足够细致的分析,就会导致激进的误区和真正的理论困扰。正因为如此,列宁始终认为“在社会生活的剧烈转变和过渡中,最困难的任务就是考虑到每一个过渡的特殊性”。这就清楚地解释了他为何投入如此巨大的精力去阐明介于俄国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之间的过渡环节。这一点已由事实证明:在探讨通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过渡之前,列宁已经投入了巨大的努力去研究沙皇制度下的过渡:即专制政权与农奴制、资本主义发展以及帝国主义。然而,接下来的内容将专门考察他对那些可能阐明社会主义和苏联性质的过程的思考;即以下几个阶段之间的过渡:(1)克伦斯基所谓的革命民主(1917.07-1917.11),(2)战时社会主义(1918-1921),(3)带有“社会主义胚胎”的苏维埃共和国(列宁逝世时正处于此阶段),(4)社会主义共和国(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以及(5)共产主义(作为高级阶段)。
诚然,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思想贯穿于列宁的整个革命计划之中,但他是在1917年之后,特别是在我所引用的那些非常值得直接阅读的著作中,才对其进行了特别的发展。
同样,对于任何一位拥有鲜活思想的作者,如果我们必须考虑到其观念随岁月的演变,那么我们就需要对“列宁对事件反应的闪电般速度和准确性”(伊里因科夫语)保持特别的谨慎。因此,在介绍他的社会主义观念时,我试图聚焦于其最本质和最稳定的特征,甚至正如细读本文将揭示的那样,即便这些特征在他的著作中也并非完全一成不变。
列宁将克伦斯基临时政府(1917.07-1917.11)统治下建立的政治和经济转型描述为“腐败的革命”,认为其缺乏决心和勇气,因为其资产阶级方案摒弃了最基本的社会主义政策。
为了补救这一点,列宁反复且坚持地提出:“监督、监察、统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描述了一系列改革:(1)银行的合并与国有化,(2)主要垄断企业的国有化,(3)取消商业秘密,(4)资本家的强制联合,以及(5)居民在消费合作社中的强制组织。必须指出的是,严格来说,这些措施中没有任何一项是社会主义的。这不仅是因为它们实际上延续了资产阶级的存在,而且因为甚至连没收和国有化本身也并非恰当的社会主义措施,这与列宁认为构成社会主义真正基础的社会化(工人监督和管理)不同,出于论证的原因,我们将在后文对其进行定义。
因此,在批评克伦斯基时,列宁并不主张直接建立社会主义,上述政治和经济提议仅仅旨在加强国家资本主义;其原因在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最完备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入口,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在这一级和叫做社会主义的那一级之间,没有任何中间级。”因此,在国家资本主义缺失或薄弱的背景下,由于“社会主义无非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而已”,任何旨在加强国家资本主义的政策在本质上都是“朝社会主义迈进的一步,或者几步!”
然而,国家资本主义既可能导向“地主和资本家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得到“一个官僚反动的国家,即帝国主义共和国”。而在相反的意义上,如果国家是“真正的革命民主国家”(当然克伦斯基政府并非如此),那么不可避免地,这些措施本身“就已经是社会主义的措施了!”
总之,克伦斯基的革命民主并不构成一种社会主义形式,更糟糕的是,它甚至没有处于社会主义的前一个阶段:国家资本主义。
列宁直言不讳地定义了战时社会主义:战争“异常地加速了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因此,所谓的战时社会主义“实际上不过是战时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或者用更简单更明了的话说,不过是工人的军事苦役营和资本家利润的军事保护制”。由此得出了他的论点,即“帝国主义战争”通过加剧战时社会主义,“使人类……异常接近于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前夜”。
因此,战时社会主义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尽管它通过导向国家资本主义,将社会置于了社会主义的前一阶段。
1.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
在克伦斯基的资产阶级国家旁边,另一个政治权力成长并成熟起来:委员会(或苏维埃)。在这一双重政权发展的特定时刻,列宁作为布尔什维克的领导人,组织工人突然并成功地夺取了国家政权:“只有苏维埃的国家组织才能真正一下打碎并彻底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即资产阶级的官僚和司法机器”(斜体为作者所加)。
然而,革命的第一幕(或“打击”)不足以一劳永逸地终结被社会对抗所穿透的社会中的一切陈腐事物。为了理解这一新局面,列宁求助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特别具有启发性的是,列宁直接引用了马克思写的《哥达纲领批判》,其中说道: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列宁坚持不懈地重申这一观点,反复对其进行解释:共产主义“产生于资本主义,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因此,“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是: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必然有一个特殊的过渡时期或特殊的过渡阶段”,也就是说,为了扫除“旧事物的废墟”,需要一种“涵盖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社会过渡(斜体为作者所加)。
由于拖累苏联革命计划的小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废墟,工人阶级面临着两个深刻的矛盾,这些矛盾恰恰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显现出来。
A.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
首先,在列宁分析的背景下,无产阶级(及其阶级联盟)无法实现社会主义,因为甚至不存在普遍的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入口”),而是“小资产阶级成分”占主导地位(“大多数农民是小商品生产者”)。因此,列宁理解“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并非真正的社会主义,而仅仅是“表明苏维埃政权有决心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决不[意味着]认为新的经济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他用修辞的方式表述如下:“从物质、经济和生产的角度来看,我们甚至还没有到达‘社会主义的入口’,这难道不清楚吗?”
B.资产阶级的苏维埃政治
其次,在突然摧毁了资产阶级国家之后,新政权需要实施新的法律规范来确立工资和其他经济措施,将不同的人视为平等(“‘资产阶级法权’继续占统治地位,因为产品是‘按劳动’分配的”),因此,需要一个同类型的国家(“资产阶级国家,因为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强制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就等于零”)来强制执行这种资产阶级法权,即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生产形式。更有甚者,不仅在(有社会主义愿望的)苏维埃共和国,甚至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不仅资产阶级法权会保留一段时间,甚至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也会保留!”
2. 社会主义成分
表面上看,革命似乎回到了起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权,以及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似乎混合了其他非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但是,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观察,就会发现革命的第一幕已经开启了一条新的道路,苏维埃类型的共和国随后可以沿着这条道路前进:即“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但是,确切地说,“‘过渡’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它用在经济上,是不是说现行制度中包含有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和碎片呢?”列宁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并因此提出要阐明“问题的关键”,即“究竟是哪些成分[‘交织’]构成了俄国目前存在的各种社会经济结构”:(1)宗法式的,即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然经济的农民经济 [具有高度自给自足性];(2)小商品生产(这里包括大多数出卖粮食的农民);(3)私人资本主义;(4)国家资本主义;(5)社会主义。
总之,根据列宁的分析,在俄国占主导地位的是(2)“小资产阶级成分”,尽管它拥有(4)“国家资本主义的外壳”。而“主要的斗争”还不是在(4)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入口”)和(5)社会主义本身之间进行,而是在“[2]小资产阶级加[3]私人资本主义共同反对[4]国家资本主义和[5]社会主义”之间进行。因此,在评估“小商品生产”的巨大植入时,列宁一次又一次地总结并宣称,“在经济上,国家资本主义比起我们目前的经济制度来,是无比优越的”,因此,“国家资本主义将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将引导我们要么经由最可靠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列宁甚至敦促苏联社会主义者“学习德国人的国家资本主义”并“模仿它”)。
但是,说实话,早在苏联革命之前,俄国社会就已经存在前四种成分(1-4)。因此,为了评估新过渡的特殊差异,我们必须最关注地研究其中的第五种成分:“社会主义”。根据列宁的观点,新生的“社会主义成分”在于“政权实际上转到了工人手中”(“国家政权掌握在工人手中”),从而在于工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法律可能性”;尽管列宁自己也警告说,当时社会主义成分受到严格的限制,因为“[2]小业主成分和[3]私人资本主义正在通过多种手段破坏这种法律地位”。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理解,社会主义成分在本质上是政治的(国家的),可以用马克思“简短、斩钉截铁、精确而光辉的公式”来表达:“无产阶级专政”。因此,列宁将“苏维埃政权”定义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组织形式,即先锋队阶级的专政,它将数千万劳动者和被剥削者提升到一种新的民主制度,并使他们实际参与国家管理。
而这种“新型国家,苏维埃国家”(“它为广大劳动群众和被压迫群众开辟了积极参与独立建设新社会的可能性”)不过是解决了“困难问题的一小部分”。因此,他承认社会主义政治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第一步(“苏维埃是民主的最高形式,甚至是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开端”),并且它必然是在反社会主义的经济力量仍占优势时出现的。
正如前文所述,源自苏维埃国家的法权在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用同一尺度去度量不同的人”);尽管与此同时,无产阶级通过其政治专政对其进行统治,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资产阶级法权在某种意义上被社会主义成分所废除:“‘资产阶级法权’承认生产资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社会主义则把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在这个范围内,也只有在这个范围内,‘资产阶级法权’才不存在了”。顺便说一句,不惧怕面对矛盾的研究者会观察到,资产阶级法权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内容的这种交织,总体上非常典型地代表了苏维埃式社会形态中其余的物质关系和意识形态生产形式。
3. 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准备
如果我们再次将注意力转向苏维埃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成分(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将证实列宁必须解决一个具有最大历史重要性的问题:做什么来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成分而削弱非社会主义成分?或者换一种说法,如何让劳动群众为了自己的利益与该成分结合起来?
对列宁来说,根本点在于:“俄国1917年10月25日(或11月7日)的革命实行了无产阶级专政,这一专政在最贫苦的农民或半无产阶级的支持下,开始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基础”(斜体为作者所加)。也就是说,为了理解1917年社会主义革命的直接目标,必须承认其中并不包括实现社会主义(更不用说共产主义),而仅仅是奠定其政治“基础”(反对反动派的无产阶级专政)和经济“基础”(根本上是国家资本主义)。这还不是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毋宁说是为这种过渡做准备。
A.苏维埃政治
无产阶级专政(苏维埃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成分)基本上在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使其能够镇压一切反抗”。这样的国家政权必须由“无产阶级”领导,因为它是“唯一能够(如果它人数足够多、有觉悟且守纪律的话)吸引大多数劳动者和被剥削者(即大多数穷人,用更简单通俗的话说)并在其手中保持足够长时间的权力以彻底镇压所有剥削者的阶级”。
用列宁的话说,为了对反革命势力进行“强制”,“我们必须承认国家的必要性”,这将允许“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尽管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国家,因为工人和他们的盟友代表了“大多数被剥削者”,因此,他们的(国家)专政与以前的专政不同,在于它是他们对“少数剥削者”行使强制和镇压手段,而不是相反。
B.苏维埃经济
无论如何,革命后,列宁定义了两类可区分的经济目标(本质上是相互关联的):(1)获得允许生产力快速增长的基本条件,以及(2)实现社会主义生产模式。因此,他将首要目标定为(1)提高生产力,这将创造(2)“用共产主义的工业关系,即用社会革命来代替资本主义的工业关系的物质可能性,这代表了国际共产主义党一切活动的最终目标”。
列宁出发的前提是,在一个“落后的国家”,“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因此,他以特有的直率承认“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已经拖延得非常厉害了”。尽管在他看来,革命后俄国典型的经济落后可以通过确保最基本的条件来实现“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来解决,只要生产中的一切改进都与“自己的方法,更确切地说是苏维埃的方法”(其中包含社会主义政治成分)相联系。为此,他提出了两条相互促进的行动路线:
一方面,必须确保“大工业的物质基础”。在这个意义上,他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银行国有化、外贸垄断、国家对货币流通的控制、征收一种从无产阶级观点来看是合理的财产税和所得税、实行义务劳动制”,以及“实行全民义务劳动制,由工兵农代表苏维埃来调节和指导,这还不是社会主义,但已不再是资本主义”,因此“这将是向社会主义迈出的巨大一步”。这些措施——大部分他在克伦斯基的革命民主时期就已经提出过——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旨在加强国家资本主义,同时也包含社会主义成分。列宁毫不含糊地表示:“如果把它同我们苏维埃共和国目前的经济情况作比较,那么国家资本主义实际上是一种进步。如果国家资本主义在半年左右能在我国建立起来,那将是一个巨大的胜利,那是……最可靠的保证”。
另一方面,列宁强调这一问题的文化方面:“广大居民群众文化水平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将允许随之而来的工业繁荣。也就是说,“如果不能学会利用资产阶级文化创造的这套技术、这套文化、这个机构,社会主义就是不可能的”(斜体为作者所加)。因此,促进工业和文化构成了同一目标的两个方面: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做准备。尽管如此,在苏维埃共和国,“我们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方面还刚刚开始,在这方面还远没有完成决定性的措施”。
4.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础
列宁非常清楚地区分了革命的三个时刻:(1)剥夺、没收和强制(“在某些历史时刻,为了确保革命的成功,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多地堆积废墟,也就是说,炸毁尽可能多的陈腐制度”);(2)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做准备(“在某些时刻……日程上提出的是……清理废墟”);以及(3)向社会主义过渡本身(“在某些时刻,最重要的是精心照料新事物的幼芽”)。
在苏维埃共和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上,并且满足了一定的基本工业和文化条件,终于可能实现(3)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从没收(为了实行没收,主要要有政治家[在国家层面上]的果断)到社会化(为了实行社会化,需要革命家有另一种品质)的过渡”。也就是说,虽然没收仅仅是国家占有某些生产资料(特别是资本和土地),但社会化要求劳动群众具有“计算和正确分配的能力”,换句话说,“没有这种能力,就不能实行社会化”。
换句话说,革命包含一个否定的方面:苏维埃共和国的“历史功绩”在于“没收,消灭资产阶级”。但是,一旦“镇压剥削者反抗的任务已经解决”,社会主义同时也需要一个积极或创造性的方面:“社会主义革命中最重要和最困难的任务,即组织任务”,在于“建立一个极其复杂和精密的新的组织关系网,以涵盖产品的有计划的生产和分配的积极或建设性工作”。换言之,一旦国家没收并国有化了社会生产资料,“经济领域的……主要困难”就在于“事实上使生产社会化”,而不仅仅是在法律上。
但列宁不仅宣布了革命积极方面(社会化)的抽象必要性,而且具体阐述了如何组织和实现它。一言以蔽之,社会化的关键在于工人必须“监督”和“计算”。仅此而已。当然,他的提议可能显得平淡或缺乏激情,但在下文中我们将展示它在实际上是多么具有根本的变革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写道,“更高级的社会形式”的“基本原则”是“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列宁意识到个人是社会的表现,社会只存在于个人及其关系之中,他在下述表述中具体化了这一论点:个人要实现其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必须踏上“事实上使生产社会化”的道路,即通向劳动者根据每个历史发展阶段可用的社会生产力,以最完整的方式生产和再生产他们自身的道路。为了实现这种社会化,工人作为必要的“第一步”,必须对生产进行有效的“工人监督”,一旦确保了这种监督,就可以推进到“通向社会主义道路上的第二步,即过渡到由工人管理生产”。
同样,列宁再次强调了这一社会化过程的观念方面,这无非是“无产阶级文化”,它建立在一个典型的社会主义矛盾之上:“旧社会留给我们的……教育”是建立所谓“创造共产主义社会”的教育的唯一支点。如果不完成这项任务,即不创造一种新的教育,根本不可能“建设共产主义”。
让我们回顾一下,从国家全面国有化生产资料出发(“关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已被废除”),必须实现工人对社会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国家的无产阶级政权”),这构成了社会主义的基础,其发展产生并连接了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特有的一整套社会关系。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列宁断言“俄国的劳动已经按共产主义原则联合起来了”(“在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特征上已经应用了”“从‘工人监督’向‘工人管理’的过渡”,特别是在“工厂、车间和铁路”中),尽管他承认,实际上这仅仅是“共产主义的‘第一步’”。
这是因为在列宁时代,社会化的第一步(“工人监督”)几乎沦为一种法律现象:“工人监督在我们这里已经作为一项法律实施了,但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在广大无产阶级群众的意识中还刚刚开始渗透”。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提到的,列宁坚持认为必须克服这种状况,“事实上使生产社会化”,而不仅仅是在法律上。
特别是在一个(列宁生前不存在的)国家资本主义构成社会生产主导模式的背景下,工人监督作为“民主程度”的衡量标准,生产“已经超出了资产阶级社会的框架,是其社会主义重组的开始”。随着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国家资本主义),**的“目标”“是使每个工人在‘完成’八小时生产劳动任务之后,都能无偿地履行国家职能”。因为通过这种对政治和国有化经济的真正工人监督的实施,才可能达到(在列宁所知的苏维埃共和国仅以最基本形式建立的)这样一种局面,即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所有人都真正参与国家管理”,从而“资本主义将无法维持”,而国家本身——作为阶级压迫的工具——开始真正被废除。
同样,列宁意识到社会化进程必须面对的诸多风险:“旧资本主义国家遗留下来的官僚主义”,“存在着一种小资产阶级趋势,即把苏维埃成员变成‘议员’,或者另一方面,变成官僚”,“不负责任以及在产品生产和分配领域缺乏控制,意味着社会主义胚胎的死亡”,等等。
无论如何,值得回顾的是,列宁在世时,社会主义成分还只是一个“胚胎”,即一种事实上刚刚萌芽的社会关系(社会化、无产阶级的监督和管理)。他自己非常清楚这一现实,他在1919年11月总体上写道,社会主义革命开启了“被击败但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与已经诞生但还非常脆弱的共产主义之间的……斗争”,关于苏维埃共和国的实际情况,不到三个月后,在1920年2月,他承认“最困难的任务”是“如何在实践中实现从旧的、习惯的、人人熟悉的资本主义向新的、尚未诞生且没有稳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过渡……这种过渡在最好的情况下也需要很多年”。
上文已经评论了列宁思想中革命后俄国经济的5种“成分”(或“社会经济结构”)。诚然,这使他能够将这些社会经济结构按距离共产主义的远近进行排序:“(1)宗法式的……(2)小商品生产……(3)私人资本主义……(4)国家资本主义……(5)社会主义”。但请注意,列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在以此定义生产方式。这并不是无关紧要的问题,因为严格来说,例如,(3)不同形式的私人资本和(4)国家资本主义都属于同一种社会生产方式:资本主义。
因此,在其他著作中,列宁更精确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在苏维埃俄国,撇开其特殊的形势不谈,社会主义革命后存在三种“社会经济的基本形式”,它们是:“资本主义[由‘资产阶级’领导],小商品生产[‘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和共产主义[‘无产阶级’]”。因此,“无产阶级专政”,无论是在俄国还是在其更普遍的轮廓中,“代表着按共产主义方式联合起来的劳动——在巨大的全国范围内——在其最初的步骤中反对小商品生产、反对保留下来的资本主义以及……复活的资本主义所进行的斗争……在此生产基础上的斗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先于它并由它产生的小生产)与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这场斗争,归根结底构成了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本质。
因此,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向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过渡在于共产主义生产形式的发展:在国有化的基础上,工人必须“监督”、“计算”并在“公社”的基础上“学会从实用的角度组织”。通过这种方式,“让全体贫民实际参加国家管理”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任务,并且“只有在解决了这项任务(即其主要和基本方面)之后,才能说俄国不仅变成了苏维埃共和国,而且变成了社会主义共和国”。
在社会主义共和国,资产阶级国家和法权依然存在,因为在其他资产阶级政治和法律现象中,工资及其法律规章依然存在(“用同一尺度去度量不同的人”)。尽管“向社会主义民主过渡”允许“国家消亡的开始”,如前所述。
列宁总结道,随着工人对社会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达到顶峰:“遵守公共生活的基本规则……就会很快成为一种习惯……那时,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过渡到它的更高级阶段的大门就会敞开,国家也就随之完全消亡”。“迫使人们计算……的‘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此时将被完全突破。产品的分配那时就不需要社会规定每人应当领取的产品数量;每人将自由地取其‘所需’”。
伊里因科夫在书面留下了许多关于共产主义概念的定义,尽管他从未打算系统地在概念上界定它,而通常是在与其各种著作的主题相对应的情况下插入他对这一概念的部分思考(用也许他会觉得恰当的术语来说,伊里因科夫撰写并界定了共产主义的一个概念,但他从未写过《共产主义》这本书)。仅仅是为了揭示他对该概念的思想,下文汇集了这些孤立思考中的一部分。
然而,上述评价尽管并非不正确,却有一个不可避免的缺陷:仅仅选择伊里因科夫关于共产主义的直接思考,会阻碍人们看到其旨在从理论上阐明该概念的著作的真正范围。因为常言道,独木不成林。实际上,伊里因科夫的所有著作(如果说有例外,或许是某种自然哲学),在某种程度上,都与阐明理解历史和组织革命实践的逻辑方法密不可分。这并不像看起来那样是老生常谈:事实是,无论是通过关于黑格尔的论文,还是通过他对盲聋哑儿童的教学实践,伊里因科夫的一生和作品,全部——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服从于共产主义事业。因此,严格来说,要揭示伊里因科夫共产主义概念的所有定义和细微差别,几乎需要展示他的全部思想。鉴于此,自然,我仅限于简单选择那些虽然不能充分公正地反映伊里因科夫思想的深度,但确实能够说明其概念中最本质和最令人感兴趣的一些方面的定义。
伊里因科夫将他一些最天才的研究致力于解开马克思——尽管最初持否定态度——如何根据理论和实践的命令,最终采纳了几个世纪以来形成的共产主义理想,并且一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到发展,这一理想就能摆脱其乌托邦特征并转化为一个基本的科学概念:
只有这样,马克思才能发现哪些理想是在生活本身的发展中成熟起来的,现有的理想中哪些正确表达了社会进步的需要,而哪些属于无法实现的乌托邦,因为它们不符合任何现实需要。
从他的研究与这一理想交织的那一刻起,“马克思的思想就变成了革命的”,不是“以虚幻理想的名义”,而是“以共产主义的名义……以那项结合了真正的人道主义与真正的唯物主义的宏伟任务的名义”。根据伊里因科夫的观点,这无非意味着马克思毕生致力于争取建立“最世俗的——物质的——发展、培养和生命活动的条件,为了所有的人,为了地球上的每一个人”。
正如本节所解释的那样,建立这些允许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世俗”条件——既非“虚幻”也非“乌托邦”——是伊里因科夫一生中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关切之一,而他在这一方面的一些思考使我们能够积极地阐述这位苏联哲学家关于共产主义的想法。
1. 粗陋的共产主义(或虚幻的社会化)
伊里因科夫和马克思、列宁一样,出发点是“共产主义在其历史成熟的最初阶段,在财产社会化的第一阶段”,被迫“利用并非由它自己创造的手段,而是由它所扬弃的私有财产运动创造的手段,被迫仍然保留‘外部规章’的形式,如国家、依靠暴力的形式法权、金钱以及其他类似的现象”。因此,新生的共产主义面临着诸如“‘私人’利益(地方和部门利益)的无政府状态”、“形式官僚主义规章的趋势”以及“许多其他与共产主义本质有机格格不入的趋势”等现象。
在他的著作中,在分析这第一种形式的共产主义时,伊里因科夫一次又一次地回到对“粗陋的和未加思索的”共产主义的定义和批判,这种共产主义建立在物质和精神财富“纯粹形式上的[法律]转化为……全社会财产”的“幻想”之上。这种“粗陋”共产主义的问题在于,它预设了“一个非人格的机体,它与构成它的每一个个人相对立,并在‘国家’中具有其人格化”,其异化功能是“一个接一个地夺走个人作为行动者的每一项职能,使之有利于处于他之外的社会机构和组织的匿名‘总体’”,通过“发展所有权形式本身而不是在其之外”来解决“‘个人’与‘普遍’之间的二律背反”。正如后面所证实的,对“粗陋”或“虚幻”共产主义的这种定义,正如逻辑上那样,构成了对我们可以称之为真正的或“世俗”共产主义的否定定义。
根据伊里因科夫的观点,这种对“粗陋”共产主义的批判绝非原创,因为它完全可以在马克思和列宁的著作中找到,他们从未将“资本主义私有财产转化为‘国家’财产的行为定义为共产主义运动的最高和最终目标,而是将其设想为仅仅是第一步(尽管这必须是第一步)”。
与上述一致,人们可能还会问,根据什么意义和理由,我们应该接受普遍国有化是“人类解放和恢复过程中历史发展下一阶段所必需的”。伊里因科夫对此给出了回答:首先,“工业资本的国有化”,通过消灭“价值的自主化”,赋予“社会(最初是以国家机关作为其代表)”一种工具——一种手段——这在随后对于能够指导经济将是决定性的:“用肉眼观察使用价值运动的可能性,而不是通过把一切都颠倒过来的价值形式的眼镜”。虽然伊里因科夫反复警告说,这种工具(粗陋的共产主义)并不是标志着共产主义理想的目标,而仅仅是一种手段;因为本质上,在实行了国有化(“通过革命途径将‘私有财产’转化为……全国家和全人民的财产”)之后,“摆在这个社会面前的是任务的后半部分”,即共产主义的真正目标,“即:将已经确立的社会财产转化为‘人’的真正财产的任务,也就是……用‘成熟’的马克思的语言来表达,转化为每个人的个人财产”。
关于粗陋的共产主义,最后,鉴于基于所谓现代人工智能的技术闯入我们的生活,值得简要回顾一下伊里因科夫的观点,即国家实施计算机程序和机器人——尽管它们看起来是“无所不能”的机器——永远无法取代受过教育的群众参与组织共产主义生产这一艰巨任务:“这一任务在其所有的具体性上,不是一个拥有个人大脑的孤立的人所能涵盖的,即使他是最天才的人,甚至也不是一个孤立的机构所能涵盖的,即使它装备了完善的电子计算机”。
2. 共产主义生产方式
在伊里因科夫看来,要实现真正的社会化,共产主义的经济方面和文化方面(“人的共产主义理想”)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他的论点可以从两个对立的角度提出。首先,从消极方面表达:
一个由专业局限的人组成的共同体,在有机上无法解决经济向人类提出的那一项强有力的任务:即启动对大规模生产力进行集中计划和直接社会管理的任务。
反之亦然: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能自觉地组织共产主义生产方式。这是一个服从于伊里因科夫思想中心理由的论点:“共产主义的发展方向是彻底消灭一切个人活动的‘异化’规章形式”,也就是说,共产主义运动在于“消除诸如‘金钱’或国家权力的特殊机制等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中介的‘物’,它们将被自我管理的组织所取代”。
要实现这种“自我管理”,别无他法,只能依靠“每一个都既充分理解总任务又充分理解其在解决该任务中的特殊作用”的人;只有这种类型的共产主义者才能够“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而不需要与其对立的特殊国家机器‘自上而下’的指挥。另一方面,只有这种类型的个人才能摆脱经济、政治等盲目力量的控制”。
因此,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共产主义的“真正任务”在于每个人都“真正吸收在‘私有财产’框架内积累起来的全部财富(即对他来说已被‘异化’的财富)”,从而成为“当代生产力的真正而非名义上的主人”。此外,必须牢记,伊里因科夫所说的“财富”决不是指通过国家“形式上拥有的‘物’(物质价值)的总和”,而是指“那些被‘物化’、‘客体化’——而在私有制条件下被‘异化’——在这些物中的积极能力的财富”。只有当这种社会能力和天赋的“财富”变成“每个人的真正财产”——而不是整个社会形式上和虚幻的财产——人们才实际上按照共产主义方式组织起来。
此外,必须强调一个可能的误解。当伊里因科夫表示,单个个人必须充分占有全社会创造性和能力的财富时,他绝不是在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即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负责社会产生的一项项事务和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个人的概念将更接近亚里士多德的上帝观念:一个拥有最高智慧的完整存在,完全自给自足,不需要他人就能获得幸福。但让我们更仔细地审视伊里因科夫关于必须摧毁“从私有财产世界继承下来的分工”的想法:
那里,甚至连基本的分工都不存在,就没有社会,只存在通过生物联系而非社会联系维系的兽群。分工可以具有阶级对抗的形式,也可以具有同志式合作的形式。但它永远是劳动的分工,而绝不可能变成各种劳动形式的“同一”:共产主义预设的不是平均化,而是每个个性在精神生产领域和物质生产领域的个人特点的最大限度发展。每个个人在这里都变成这个概念充分和高级意义上的人格,这恰恰是因为与这个个人互动的其他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位无与伦比的创造性个体……但正因为如此,这里的每个个人对所有其他人来说都是必要的和“有趣的”,其程度远高于资本主义商品分工的世界。人格与人格之间的社会联系在这里比商品生产的联系更加直接、牢固和丰富。
总之,我们在伊里因科夫那里发现了与马克思和列宁关于共产主义相同的逻辑:我们需要一种新文化来实现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同时,我们需要这种生产方式来实现文化的充分发展。换句话说,通过前面的矛盾,伊里因科夫重新表述了共产主义进步运动的逻辑。尽管如此,我们不应认为伊里因科夫——或马克思、列宁——仅仅将经济和文化描述为相互促进的手段,更不应认为根据他的思想,每个人的多方面发展是实现经济目标的手段。事实是,根据伊里因科夫的观点,人类发展本身既是手段也是目的本身:
共同的、即相互的关系在这里是由那些共同致力于同一共同事业的人们自己商定和协调的……他们自己在自愿协议和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在他们之间分配那些源于共同利益的特殊任务和义务……人们——活生生的个人——在这里把自己引向自身。也引向任何类型的机器。因为,如果我们要表述社会共产主义组织相对于任何其他组织的最深刻、最本质的对立,那么它恰恰在于,人类活动的唯一目的是人本身,而其他一切毫无例外都变成手段,其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这使得伊里因科夫能够阐述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原则,不是用抽象的术语,而是作为在特定阶段了解共产主义运动在多个维度上真正成就的手段:
人本身,活生生的人类个体,是可以也必须衡量其他一切的唯一尺度。因此,不应给作为尺度的人附加任何其他关于他的“外部”尺度,无论它看起来多么美好和精确,因为它总是从过去提取出来的。
3. 共产主义、政治与法权
真正的或“世俗”共产主义运动本身,在其政治表现中,“导致作为与‘社会’对立的特殊机器的国家职能,被移交给社会本身,移交给那些围绕他们直接计划的共同任务而团结努力的个人集体”。换句话说,正如上文所示,“经济迫使每个人从内部打破其特殊职业的外壳并积极介入”社会化生产,甚至“介入[曾经是]少数人职业的领域:政治”。因此,“从私有财产的锁链中解放出来是数百万劳动者自觉的历史创造的结果”,他们必须变成“政治的直接行动者,而且随着过程的推进越发如此”,通过这一过程,“他们在改变周围环境的同时改变自己”。套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话,伊里因科夫指出,以经济国有化为出发点,“所有人都应该被卷入生产管理”。因此,随着国家将其职能移交给工人,国家消亡的过程是渐进的。
然而,伊里因科夫指出,资产阶级法权遵循一种略有不同的逻辑,因为它也会消亡,但这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在共产主义下……法权和法律规范体系本身将不再必要”,因为只有那些“客观上需要法律保护,即要求个人意志强制服从”的事实才产生“法律规范”;因此,融入共产主义运动的经济或行政行为,在理想层面上将不再构成真正的法律现象。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解释,在所有社会现象中,那些同时构成法律现象的现象数量将逐渐减少。
4. 共产主义教育
根据真正的“世俗”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个人,或者同样是,“发现并为所有人提供接触这一文化的途径”(这“首先是学校及其教育工作的义务”)。换句话说,既然我们应该称“在其中向个人提供并保证(无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接触人类文化宝库的一切可能性的这些条件为‘正常’”,伊里因科夫将“共产主义”简单地定义为“一个为所有人创造这种条件的纲领”。
所有这些都是从社会主义社会的角度定义的,虽然同样,“从‘个人’方面来看,这一任务正是作为一项社会教育学任务提出的”,因为目标是培养那种“全面发展的人格,能够毫不困难地改变其活动类型,而这种改变对这一个人格来说不构成个人悲剧”。
5. 共产主义艺术
此外,伊里因科夫还解释了艺术与社会主义的特殊关系。他在一篇报纸文章中写的简单口号可以作为介绍:“艺术是党和人民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忠实助手”。
进入理论层面,正如从属于共产主义运动的其他矛盾一样,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个人只能在适当的条件下繁衍(“创造性原则在每个人身上从社会生活的所有条件中汲取营养”),反过来,共产主义生产需要同样类型的拥有“想象力本身的力量,即允许从特殊的、创造性的角度积极看待现实世界”的人,其“最有价值的形式……通过艺术在人身上发展”。这种创造能力,同样是一种手段(艺术家“受现实生活任务的支配和引导,为……服务……有意识地工作”,“渴望根据崇高的社会理想改变现实世界”),同时也是共产主义运动的目的(“正如马克思主义教导的那样,真正的人类活动是自由的活动,服从于美的规律”)。
总之,伊里因科夫在这种创造能力中具体化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原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其创造能力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财富的真正尺度”。
1. 生产方式的逻辑(或具体共相)
伊里因科夫批评“右翼社会主义者”(其最著名的代表是“卡尔·雷纳、D.科尔和卡尔·考茨基”)混淆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别是其“社会主义经济前提成熟”的规律)与“社会主义历史的‘第一阶段’”。从这一扭曲的起点出发,改良社会主义者否认了“马克思关于只有无产阶级革命专政才能终结资本主义发展并从而开启一个根本上新的历史阶段即社会主义的论点”。因此,根据这些右翼社会主义者的观点,由于存在“无论是在苏联[采用‘人为’方法]还是在美国都同样发生的‘一般社会化’的单一过程”(并且“在这两种情况下都存在国家、工资等”),剩下的结论只能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帝国主义之间本质上差别不大”。
伊里因科夫批评这种解释的原因完全在于他在苏联共产主义概念中的核心地位。问题在于他非常敏锐地区分了唯物辩证法的两个范畴:抽象共相和具体共相(其最纯粹的表现是生产方式)。而改良社会主义者在谴责苏联时,仅仅使用了前者,即抽象共相:“思维在这里通过抽象来定位,这种抽象严格断言两个根本不同的历史演变阶段‘共有’的东西。结果,既没有正确理解社会主义,也没有正确理解帝国主义”。
因此,为了正确理解社会主义(以及帝国主义等),必须对这两个逻辑范畴进行最低限度的解释:
一方面,抽象共相不过是不同对象共享的孤立规定(特征、标志、定义):“所有单一现象的简单平等”,形成一个形式上的类,这对于分析机械整体有用,但对于分析社会形态无能为力(如在改良社会主义者的例子中)。例如,根据抽象共相,创建一个屋子里黑色对象的类完全符合逻辑,这可以涵盖铅笔、手机或猫,因为它们共享黑色的规定。
另一方面,具体共相(首先是逻辑方面的生产方式)“作为基础起作用,一个具体体系的所有特殊和单一现象都从中发展出来……并通过它过渡”。也就是说,具体共相是那根本质的东西,它不仅产生一个体系的所有形式,而且在其中变形(或转化)并存在。伊里因科夫提供了一个具体共相的清晰例子:“商品……对其完整分析汇聚于发现整个体系中真正普遍的规定”。因此,具体共相“甚至经常可能与抽象共相处于直接矛盾的关系”,尽管正如伊里因科夫在几部著作中极其详细地分析的那样,两者以某种形式相互预设和相互渗透。
伊里因科夫在断言我们必须在生产方式分析中使用这两个范畴时是强有力的,尽管在任何情况下具体共相本身的运动必须构建和统领整个研究:“每一个单一的经济形态,每一种单一的财富形式,不仅应该被描述,而且应该被理解为同一个普遍实体”或具体共相“的变体”(伊里因科夫写道,同时承认斯宾诺莎和李嘉图等理论家在这一领域的功绩)。也就是说,伊里因科夫区分了“历史具体的进化阶段(在自然界、社会或思维中)”,其中每一个被理解为“具有源于特定具体共相(或‘开端’)的特殊规律特征的阶段”,其“出现意味着普遍发展过程中的质的断裂,一个‘飞跃’,一场革命”。因此,理解每个历史发展阶段的特殊性,本质上在于揭示导致其出现并与之相对应的具体共相。
然而,伊里因科夫警告说,虽然马克思出色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逻辑,但在苏联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如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至今似乎在各方面(当然是从概念发展的逻辑角度来看)仍不同于《资本论》,那么这仅仅表明,至今它还没有来得及在唯物辩证法逻辑的普遍原则精神下发展起来。
这促使他认真研究马克思(以及柏拉图、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恩格斯、列宁等)的著作,以积极阐述这一逻辑,甚至将其应用于苏联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例如,为了研究苏联共产主义,伊里因科夫做出的以下区分是基本的。这涉及形成概念的两种方式,即识别和定义具体共相,或者更确切地说,生产方式的两种方式:
首先,我们可以找到一种在过去成长并在现在达到发展形式的生产方式(一个具体共相),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现在就足以发现它(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做的那样),一旦我们拥有了它的概念,就可以研究它在过去的历史:
也就是说,问题的全部在于从本质上、历史上理解“现在”;要做到这一点,根本不需要深入几个世纪并详细研究先于现在的经验历史。恰恰相反,对现在的正确理解为通向过去的秘密留了一道门缝。
其次,同样可能发现一种正在现在出现并能在未来充分发展的生产方式(一个具体共相)。因此,其发达形式在当前并未直接给予我们。在这种情况下,伊里因科夫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革命态度”,这种态度“首先表现为将当前的状况……作为一个向下一个更高状态的历史过渡阶段来研究”,因为“任何发展阶段……本身都包含着,作为一个‘胚胎’,一个客观上已决定且科学上可确定的未来”。因此,伊里因科夫认为“现在主要是从怀有该现在的未来的立场来研究的”。或者,更具体地说,“科学预见”在于研究这一具体共相(或生产方式)的胚胎形式,从而推导出其“真正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在其趋势上是主导的和普遍的,尽管实际上它还不是这也不是那”。因此,通过研究新生产方式获得的初级形式,“可以在理论上预测[‘显然,以非常一般的轮廓’]其转变为真正的和目前普遍的相互作用形式的过程倾向于导向何处”。
以这一逻辑为基础,伊里因科夫扩展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新生产方式的产生及其从胚胎形式发展的观点。对此值得一问,难道伊里因科夫进行这项研究除了调查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和发展,特别是关于苏联的情况之外,还能有其他目的吗?下文证实,确实,这就是伊里因科夫在苏联分析共产主义所依据的逻辑。
2. 苏联的生产方式
在苏联,根据伊里因科夫的观点,存在着一个错综复杂的生产方式网络。作为这种经济形式混合的例子,让我们看看伊里因科夫的以下思考:(1)首先,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后果,他认为“我们[苏联人民]把这些趋势理解为我们的昨天,尽管我们还未能最终幸免于此”。(2)他同样警告说,虚幻的社会化(“纯粹形式上的”)当时正在“社会主义革命”中自我复制。而且,除此之外,他用一个具体的例子解释道,(3)由于“三个企业……合并为一个单一的经济‘单位’”,在苏联发生了“生产的真正社会化过程”。那么,苏联的经济性质是什么?是私人或国家形式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是共产主义?
鉴于苏联存在的多种经济形式,伊里因科夫的一个核心论点是“我们的经济本身向我们呈现出各种不同经济关系形式之间非常复杂的交织,它们以非常混乱的方式相互作用”。正因为如此,“不可能……把我们称为‘社会主义’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体系视为其自身特定的‘形态’类型,视为僵化的组织结构”,而且,更确切地说(根据下面解释的伊里因科夫的其他思考),我们应该认为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下,主要存在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
A.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区分真正属于资本主义的苏联经济形式的标准在于验证这些形式是否可以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共相中推导出来:商品,其价值——共产主义组织的“对抗者”——“确实可以变形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运动形式”。这样,“在[商品的]价值规定中,理论思维发现了一个严格的标准,用于区分和选择那些本身是资本主义内部固有的现象和经济形式”。
因此,这就清楚了为什么伊里因科夫反对苏联的重商主义者,因为尽管苏联存在的生产方式具有异质性,甚至非商品生产方式“在表面上也以不适合它的形式,即价值形式出现”,包括“社会劳动组织的共产主义形式[甚至在一段时间内……]也在价值的外衣下运作”,尽管本质上它与之相对立。
为了区分其他非资本主义生产的模式,伊里因科夫的这一观点是恰当的:“如果一个现象不服从于商品-货币流通规律所规定的条件,那么它过去和现在一般都不能……成为商品-资本主义社会物质交换的一种形式”。然而,一个现象不是资本主义的并不一定意味着它是共产主义的;因此,还有待查明在哪里可以找到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共相。
B. 共产主义生产方式
首先,有人可能会问,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在苏联是否发展得如此不充分,以至于我们应该放弃对它的研究?伊里因科夫对此给予了否定的回答:“我们的社会是过时的,意思是它厌倦了等待对已形成的经济结构、范畴进行严格的理论分析。它的批判理论分析对我们来说就像面包,像空气一样必要”。换句话说:“社会劳动的共产主义组织形式……并不在某个‘前方’的地方,也不在这一或那一或多或少遥远的‘未来’时刻,而是已经在这里了”。
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伊里因科夫认为共产主义是一套随着人们全面发展并能够克服异化形式生产而逐渐强加的社会关系。或者,以其最普遍的方面来表达:“社会劳动的共产主义组织……开始按照自己的形象改造社会生产的所有其余领域”。不过,在苏联,“正在形成中的新制度还没有来得及有机地改造它继承下来的所有生产关系总和。正因为如此,它们至今还保留在我们的经济中”。因此,苏联经济既没有在那些以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为主并仅表现为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部门或分支(“在我们的经济中,至今还不存在这样一个生产领域,其内部组织是社会劳动共产主义组织的‘纯粹’图景”)。尽管如此,在苏联确实存在这种真正有效的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在我们的经济中[确实]存在这样一个生产领域,其内部组织无疑已经在其最一般和最基本的轮廓中结晶出马克思理论称之为共产主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式。在这个概念最严格和最确切的意义上”。
而且,正如我们已经提到的,为了区分这些共产主义生产形式,我们必须从共产主义的具体共相出发。
因此,伊里因科夫(通过引用列宁)提出了一个具体共相的定义(“社会劳动共产主义组织的最普遍、最抽象和最简单的形式”)。列宁写道:“‘劳动在俄国是按共产主义原则联合起来的(请注意这是在1919年说的!——伊里因科夫),因为第一,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第二,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国营土地和企业的这一大生产’”。简言之,共产主义的具体共相——其形成原则——在于工人对国有化经济进行国家和计划管理;这一原始社会关系的自我运动与真正的社会化相一致,或者——反过来说——与否定和扬弃国家及其国有化财产形式相一致,以有利于真正的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因此,只要不存在全面发展的工人不需要国家就能直接调节和计划经济,工人阶级就必须推动唯一可能的共产主义具体共相,即“国家计划”,其“‘消亡’……除了回到社会主义之前的状况,即回到构成资本主义商品社会的要素之外,不会导致任何其他结果”。
从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这第一个规定出发,伊里因科夫建议经济学家:“从社会劳动组织的纯粹内在的共产主义形式出发,完全通过抽象的力量剥去其所有价值的外衣,从而转向理解那些在我们经济的经验表面观察到的现象”,从而能够“分离出真正进步的现象并促进其展开”。通过共产主义具体共相的逻辑,基本上,有可能在苏联区分出原本是共产主义的经济形式和资本主义的形式,尽管两者同样被价值形式所覆盖。
最后,如果我们遵循共产主义具体共相的逻辑线索,剩下的结论就是,只有当资本主义生产在“集体所有制原则最终使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服从于自己并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修改”时,国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后残余才会被有效否定;这必然与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自我封闭相一致——届时转化为社会形态的唯一基础——这就等于说人类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在真正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具体性上深化。就像帝国主义否定了资本主义竞争的社会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将自己强加为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一样,甚至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胜利的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新的共产主义社会形式将在逻辑上可以从那个被它们否定和扬弃的同一个共产主义具体共相中推导出来:即简单的国有化经济的工人的管理和计划,其导向是克服那个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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