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不是一笔静态的钱或一堆机器。它是一个必须不停运动、并在运动中改变自身形态的价值增殖过程。这个过程的本质是通过一种特殊的社会权力关系,占有他人无酬劳动创造的财富。

资本的内涵需要在以下内在联系中展开:

1. 与“商品”和“货币”的历史联系:资本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当货币积累到一定程度,并遇到了双重自由的劳动力——既有人身自由可以出卖劳动力,又“自由”得一无所有只能出卖劳动力时,货币才可能转化为资本。因此,资本首先体现了一种历史性的社会条件。

2. 与“劳动力商品”的结构性联系:资本增殖的核心秘密,在于它购买了一种特殊商品——劳动力。与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即劳动过程)能够创造出大于其自身价值的价值。资本家支付工资(劳动力价值),换得的却是对劳动力一段时间的支配权。在这段时间里,工人的劳动分为两部分:必要劳动(再生产出自身工资等价物的部分)和剩余劳动(创造超出工资价值的部分)。后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就是资本增殖的源泉。因此,资本在根本上依赖于一种不平等的交换关系。

3. 与“生产过程”的权力联系:资本一旦进入生产过程,便展现其作为社会权力的本质。生产资料作为资本的物化形态,与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工人相对立。生产的目的是不再是使用价值,而是剩余价值。于是,劳动过程从属于资本,接受资本的指挥和管理,劳动产品也归资本所有。生产过程成为资本吸收活劳动、吮吸剩余价值的场所。

4. 与“流通领域”的循环联系: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它必须不断变换形态:从货币资本(G)转化为生产资本(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即Pm和A),再通过生产转化为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资本(W‘),最后通过销售回到增殖的货币资本(G‘)。这个G-W…P…W‘-G‘ 的循环,一旦停顿,资本就将死亡。流通领域是实现剩余价值的惊险一跃,但价值创造并非发生在流通中,而是隐藏在生产领域。这一循环过程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真实起源。

5. 与“分配关系”的派生联系:资本在运动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并非全部被产业资本家独占。它要在整个资产阶级(包括土地所有者)内部进行分配,转化为利润、利息、地租等具体收入形式。这些分配形式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统一源泉,使得资本仿佛自身就能生出利润(利息),土地自然就能产出地租。这种“三位一体”的假象,正是资本关系在表面上的完成形态。

6. 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自我否定联系:资本的内在驱力是无限增殖,这迫使它不断变革技术、提高生产率、扩大再生产。但与此同时,它又力图压低工资、排挤工人,导致社会大多数人的消费能力相对缩小。这一方面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表现为成果的私人占有愈发集中。这种根本矛盾导致周期性经济危机,暴露出资本运动的历史局限性,并为自身的扬弃创造了物质条件和阶级力量——即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和无产阶级。

土地(土地所有权):垄断性的地租索取权

土地在此并非指纯粹的自然物质,而是指被特定社会关系所规定的地产,即被私人垄断、并能据以索取一部分社会剩余价值的土地所有权形式。它的经济实现形式就是地租。

其内涵需在以下联系中展开:

1. 与“自然力”的利用联系:土地本身是自然存在的。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土地的自然属性(肥力、位置等)的差异,会导致等量资本投在等面积土地上产生不同的生产率。这种由自然条件带来的超额生产率,在土地经营权被垄断时,便会转化为一种超额利润。因此,土地的自然差异是地租产生的物质条件,而非社会根源。

2. 与“资本”的竞争联系:这种超额利润要稳定地转化为地租,归土地所有者所有,需要社会条件:即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农业(或矿业、建筑业)资本家要使用土地,必须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这如同“过路费”。于是,资本在农业等部门的竞争,导致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最劣等土地的生产条件决定。这样,经营较优土地的资本家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并被迫将其作为地租交给土地所有者。因此,地租是资本竞争在遇到土地垄断时产生的特殊分配形式。

3. 与“剩余价值”的分配联系: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态。它并非土地“创造”的价值,而是农业(或相关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进行再分配的结果。土地所有权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它只是像一根管道,凭借其垄断地位,将一部分已创造出的剩余价值从资本的口袋虹吸到自己的口袋。

4. 与“社会结构”的阶级联系:土地所有权代表着前资本主义社会遗留下来的一个特权阶级——土地贵族。在资本主义发展中,这个阶级与产业资产阶级既存在利益冲突(瓜分剩余价值),又在根本上结成同盟(共同维护私有制)。地租关系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不从事经营、仅凭所有权食利的寄生性阶层的存在。

5. 与“绝对地租”的历史联系:除了因土地等级不同产生的级差地租,马克思还揭示了绝对地租的存在。只要存在土地私有权垄断,哪怕是最劣等的土地,也必须支付地租才能被使用。这来自于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有机构成时产生的超额剩余价值。绝对地租的存在,直接体现了土地所有权对资本自由流动的绝对限制,是对剩余价值的直接扣除。

劳动(雇佣劳动):被资本支配的异化活动

劳动在这里特指雇佣劳动,即劳动者将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并在资本支配下进行的生产活动。它不仅是价值创造的源泉,更是一种被资本关系所塑造和扭曲的特定社会活动形式。

其内涵需在以下联系中展开:

1. 与“劳动力商品”的出卖联系:雇佣劳动的前提是劳动者成为自由的雇佣工人。这种“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是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二是自由得除了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必须持续出卖。因此,劳动的开始是以一笔市场交易(买卖劳动力)为前提,这掩盖了生产过程中即将发生的权力支配关系。

2. 与“价值创造”的源泉联系:在劳动过程中,雇佣工人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转移生产资料的价值,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这个新价值大于劳动力自身的价值,其差额即为剩余价值。因此,雇佣劳动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但这一点被工资形式所掩盖,工资看似是“劳动的价格”,实则是“劳动力的价格”。

3. 与“资本”的从属联系:一旦进入生产过程,劳动便从属于资本。劳动的过程、节奏、强度和组织方式,都由资本及其代理人(管理者)决定,以服务于最大限度榨取剩余价值的目的。劳动在这里成为资本的要素,活劳动被物化劳动(死劳动,即生产资料形式的资本)所支配和吸收。这就是劳动的形式从属和实际从属。

4. 与“异化”的自我丧失联系:在资本支配下,雇佣劳动对工人而言成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活动。劳动产品不属于工人,劳动过程让工人感到痛苦,工人的类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被扭曲,人与人的关系也被物化。这就是劳动的异化状态。异化劳动是雇佣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必然表现。

5. 与“阶级斗争”的社会联系:围绕工作日长度、工资水平、劳动条件的斗争,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的阶级斗争形式。这本质上是资本无限增殖的欲望与劳动力再生产、工人生命健康权利之间的对抗。这种斗争内生于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对抗性关系之中。

剩余价值:被无偿占有的剩余劳动凝结

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阶级(及土地所有者)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它是理解整个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轴心概念。其内涵需在以下联系中展开:

1. 与“劳动力价值”的差额联系:剩余价值(m)在量上表现为产品总价值(c v m)中,扣除不变资本(c,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可变资本(v,劳动力价值补偿,即工资)后的余额。它在质上来源于劳动力创造的价值(v m)与劳动力自身价值(v)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是由超出必要劳动时间的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

2. 与“资本增殖”的本质联系:剩余价值是资本增殖(G‘-G)的真正内容。资本的一切运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生产和实现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绝对规律。

3. 与“剥削率”的度量联系:剩余价值(m)与可变资本(v)的比率,即剩余价值率(m‘ = m/v),精确地反映了资本对劳动力的剥削程度,或者说工人受剥削的程度。它剥去了技术、生产率等因素的干扰,直指社会关系的核心。

4. 与“两种生产方法”的联系:资本家提高剩余价值率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延长工作日或提高强度)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全社会生产率,从而降低劳动力价值,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后者是资本主义更典型、更隐蔽的剥削方式。

5. 与“利润、利息、地租”的转化联系:剩余价值作为总源泉,在现实中被分割并转化为各种收入形式:产业资本家获得利润,借贷资本家获得利息,土地所有者获得地租。这些转化形态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统一来源和剥削本质,形成了“资本生息、土地生租、劳动得工资”的假象。

利润、利息、地租、工资:表象化的收入分配形式

这些概念是资本主义社会分配关系中最直观的范畴,它们共同掩盖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真实过程。

1. 利润:· 内在联系:利润是剩余价值在观念上作为全部预付资本(而不仅仅是可变资本)的产物时的转化形式。利润(P‘)与全部预付资本(C)的比率即利润率(P‘ = m/C)。这个转化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真实起源(可变资本),使得资本的一切部分都“平等”地表现为利润的源泉。· 竞争与平均化:不同部门资本的竞争,导致利润率趋于平均化,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这使得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进一步强化了利润是“资本的果实”这一假象。

2. 利息:· 内在联系:利息是借贷资本家凭借资本所有权,从产业资本家或商业资本家那里分得的一部分利润(即剩余价值)。它表现为“资本所有权”本身的产物,仿佛货币天生就能生出更多的货币(G-G‘),完成了资本拜物教的最 fetishistic 形态。· 与利润的分离:利息与企业主收入的分离,造成了“资本—利息”、“劳动—工资(企业主收入被看作资本家监督劳动的工资)”的新假象。

3. 地租:· 内在联系: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分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超额利润的转化)。它表现为“土地所有权”的产物,仿佛是自然界的恩赐。级差地租与土地等级相关,绝对地租与土地私有权垄断直接相关。地租的存在使土地也表现为价值的源泉。

4. 工资:

· 内在联系: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货币表现形式。它表现为“劳动的价格”或“劳动的报酬”,从而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区别完全抹杀,似乎工人的全部劳动都得到了支付。这是最迷惑人的形式,它掩盖了剥削关系。

总结联系:这四种收入形式,共同构成了 “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公式将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关系(资本、土地所有权、雇佣劳动)与其物质要素(生产资料、自然、生产活动)直接等同,完全抹杀了价值的历史社会性质,将特定生产关系下的分配结果,永恒化为自然规律。马克思的全部批判,正是要穿透这些表象,揭示其背后统一的、对立的本质:雇佣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和土地所有权分割剩余价值。

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

1. 生产关系:

· 内涵: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其核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

· 决定作用:生产关系决定生产的社会性质,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并从根本上决定分配关系。

2. 分配关系:

· 内涵:指生产的产品按何种社会原则在各社会集团、阶级和个人之间进行分割的关系。资本主义分配关系表现为利润、利息、地租归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工资归工人。

· 同一性:分配关系不是独立于生产关系的。产品分配的原则和形式,是由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土地)本身的分配(即归谁所有)决定的。生产要素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前提和表现。因此,分配关系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反面,是生产关系在分配领域的实现。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不平等(利润、地租占有剩余价值),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平等(生产资料占有 vs. 一无所有)的必然结果和表现。

3. 历史的暂时性:

两者都具有历史的、暂时的性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了其特有的分配关系。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被更高级的社会形式(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取代时,资本主义的分配关系也随之消失。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种特殊的历史社会形态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雇佣劳动和资本为基础,以剩余价值的生产为绝对目的和动机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其内涵需从以下特征的内在联系中把握:

1. 商品生产的普遍化: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连劳动力也成为商品。商品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普遍形式。

2. 剩余价值生产是核心动力:生产不是为了使用价值,而是为了交换价值的增殖。追求剩余价值是资本的内在冲动和生产的直接决定动机。

3. 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立:社会分裂为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生产资料占有者)和无产阶级(雇佣劳动者)。这种阶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核心。

4. 生产力发展的特殊形式:社会生产力在资本追求相对剩余价值的驱动下获得巨大发展,但这种发展以对抗的形式进行: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与工人相异化;技术进步可能导致工人失业和劳动强化。

5. 再生产着自身的关系:它不仅生产物质产品,更不断地再生产出资本关系本身:一极是更多的资本家,另一极是更多的雇佣工人。

6. 内在矛盾与历史过渡性:其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这暴露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从而证明它只是一个历史的过渡阶段,必然为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取代。

结语:概念的体系与现实的批判

以上对各个概念的展开论述,并非孤立进行,而是始终在它们内在的、历史的、对立的联系中进行。马克思的理论是一个严密的概念体系,它从“商品”这一细胞形态出发,逐步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机体的全部结构和运动规律。

理解资本,就必须理解它如何以雇佣劳动为前提、如何追逐剩余价值、如何在运动中转化为各种收入形态。理解分配关系,就必须回溯到决定它的生产关系。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必须看到其内在的对抗性矛盾和历史局限性。

这种概念展开的方式,正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运用:在联系中把握事物,在运动中把握事物,在矛盾中把握事物。它不仅是认识世界的科学工具,也是改造世界的批判武器。它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不是永恒的真理,而是历史的、暂时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穿透这些范畴的拜物教幻象,我们才能看清社会现实的本质,并为改变这一现实找到科学的依据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