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执行,常见约定为逾期每日按未付租金的日万分之五至千分之三计算,也可约定固定金额。

2、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约定不明时,可按逾期未付租金为基数,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作为违约金,也可主张实际损失赔偿。

3、约定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通常以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合理范围,超过该比例的,租客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4、违约金计算期限从应支付房租的次日起算,至实际支付房租之日止,若租客分期支付,按逾期天数分段计算。

5、出租人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除非两者总和未超出实际损失范围,避免重复索赔。

6、若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出租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增加,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

7、逾期交租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租金及违约金。

如何确定租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

1、以实际损失为核心判断基准,司法实践中通常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作为“过分高于损失”的参考标准,即违约金上限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30%。例如实际损失1000元,违约金超1300元部分可主张过高。

2、界定实际损失范围,包括租金差价、房屋空置期损失、中介费、搬迁费、物业费等直接损失,以及可预见的预期利益损失,需提供票据、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佐证。

3、核对合同履行情况,若违约方已履行大部分义务(如仅逾期几天交租、提前退租但已找到新租客),高额违约金可能被认定过高。

4、考量当事人过错程度,因轻微过失、不可抗力或守约方也存在过错导致违约,约定高额违约金有失公平,易被判定过高。

5、参考当地租赁市场交易习惯,若合同约定违约金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租房合同的常规标准(如提前退租约定3-6个月租金),可主张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