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购买后拆迁是有补偿的。购买公租房后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身份转为被征收人,补偿标准与普通商品房拆迁补偿相近。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通常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若房屋涉及经营还会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能选房屋产权调换,选产权调换的需结清被征收房屋与调换房屋的价值差价。要是公租房建在集体土地上,可采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补偿,货币补偿按房屋重置成本价加土地补偿款计算,产权调换一般遵循“拆一补一”原则。具体补偿金额和细节要结合当地拆迁政策,同时需凭购房凭证等证明房屋权属,确保顺利获取补偿。

购买公租房后,在什么情况下会失去拆迁补偿资格

1、仅购得有限产权却违规私下转让给非政府或非符合保障条件对象,该买卖行为可能无效,房屋产权被收回,拆迁时因丧失房屋相关权利而失去补偿资格。

2、此前已承租或购买其他公房且已达标,或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需腾退所购公租房的,拆迁时会失去该公租房的拆迁补偿资格。

3、购房后将房屋闲置,户籍空挂此处却实际不在此居住,或为获取补偿恶意分户,拆迁时可能被认定无补偿资格。

4、购买时通过伪造收入、住房情况等虚假材料违规获得购房资格,经核查确认后,房屋产权可能被撤销,后续拆迁便无法享有补偿。

5、未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未完成有限产权转完全产权的相关流程,且不符合当地拆迁补偿对产权的要求,可能失去全额补偿资格甚至无法获得补偿。

6、拆迁公告发布后,未在当地规定期限内提交购房凭证、产权证明等补偿申请材料,错过补偿申报时间,会丧失相应补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