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因购房迁入城市后,户口性质会变为城市户口,不再是农村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在办理迁移手续后,原农村户口将被注销,同时在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新的户口登记,户口性质也随之变为城市户口。‌

购房落户后,农村户口的居民可以选择保留农村户口或转为城镇户口。保留农村户口可以享受农村土地使用权、农业补贴等权益,但可能受到城市政策的限制;转为城镇户口则可以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教育资源等便利,但会失去农村土地使用权等权益。

农村户口因购房迁入城市的具体流程

‌农村户口因购房迁入城市的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住宅性质)或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包括购房合同、发票、备案表);

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2、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由前台民警或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如果是跨省迁移,需办理准迁手续。申请人需先将原籍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到户办大厅或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

3、‌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未成年人购房入户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人随迁‌。

属于产权共有的,且产权共有人是非直系亲属,产权共有人应共同到现场确认户主‌。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因购房将农村户口迁入城市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