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国多地公安机关密集发布通告,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六霸”有组织犯罪线索,掀起新一轮针对突出黑恶势力的专项打击行动。通告显示,警方不仅公布了电话、信件和当面举报等多种渠道,还明确表示将重点整治非法采矿、垄断资源、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以及把持基层政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关统计表明,仅在该国一个西部省份,过去一年就依法打掉各类霸痞团伙百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百人。尽管高压打击从未停歇,“六霸”问题依然顽固存在,甚至在部分地区出现边打边生、打而又返的怪圈。

这一现象引发了深层次的思考:为什么在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持续加强的今天,这些横行乡里、垄断市场、侵蚀政权的黑恶势力依旧屡禁不止?如果仅从刑事犯罪的角度观察,很容易将其归结为个别不法分子的道德败坏或局部治安管理的疏漏,但这显然无法解释其长期性、反复性和隐蔽性。只有回到社会经济的深层结构中,才能穿透表象,看清本质。

“六霸”并非普通的街头混混或偶发性犯罪群体,而是一种具有特定经济功能的非法垄断力量。他们活跃在资源开采、建筑工程、商贸流通和基层治理等关键领域,通过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手段排挤合法竞争者,将本应属于全民所有或集体共享的矿产、砂石、土地等资源据为己有,将本应买卖自由的市场变成缴纳“保护费”才能进入的私域领地。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地方性资本积累的一种野蛮形态。当某些主体试图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攫取最大份额的社会财富时,他们便倾向于抛开法律和市场规则的约束,直接用拳头、棍棒和关系网说话。在此过程中,暴力成为一种替代合法经营能力的“生产要素”,垄断地位则转化为源源不断的超额利润。

在广袤的乡村和城乡结合部,“六霸”往往与宗族势力深度交织,并通过操纵基层选举披上合法的权力外衣。在该国东部某省的一个村庄,一位长期把持村委会的村主任被指控以宗族为纽带,纠集势力勒索辖区企业、强占工程项目,时间长达二十年之久。类似的案例在中西部省份亦不鲜见。这绝非偶然的基层治理失灵,而是资本逻辑向政治领域渗透的必然表现。当土地流转、集体资产改厶制、征地拆迁带来巨大的利益空间时,资本便会主动寻找甚至培植其在基层的权力代理人。通过贿选、威胁、拉票等手段控制村级政权,黑恶势力便可将非法的掠夺行为转化为看似“合规”的集体决策,将侵吞集体财产的行为包装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样一来,政治权力沦为资本的奴仆,而资本则借助权力的庇护实现了对农村经济资源的排他性占有。

“保护伞”现象的屡禁不绝,同样是权力与资本在灰色地带畸形联姻的产物。在该国中部某省的一个沿江村落,以村支书为首的涉黑组织长期控制长江水域疯狂采砂,并通过暴力驱赶外来船只形成非法垄断,仅一个砂石经营站数年便非法获利数千万元。而当地多名曾任要职的领导干部,却收受贿赂为其站台撑腰,甚至动用行政力量帮助其要回被扣押的非法采砂设备。更有甚者,在该国北部某地,一名时任公安局局长不仅不履行职责打击犯罪,反而亲自下场,利用职权为自家垄断经营砂石矿场扫清障碍,短短半年便攫取暴利数百万元。这些活生生的案例揭示了一个冷酷的经济现实:当垄断带来的利润足够诱人时,资本便会不遗余力地去腐蚀和购买权力。公权力一旦被商品化,法律的天平便自然向出价最高者倾斜,而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则被无情地碾碎。

由此围绕“六霸”现象存在着两对不可调和的冲突。其一是资本的无限扩张与社会有限资源、法治公共秩序之间的对立。以“沙霸”“矿霸”为例,当该国处于快速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时,砂石、矿产等初级资源就供不应求,价格高企。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能,驱使相关从业者不仅要赚取行业平均利润,更要谋求通过控制货源、操纵价格来获取垄断暴利。当合法竞争无法实现这一目标时,暴力手段便成为最直接、最“高效”的选项。其二是基层治理能力与黑恶势力填补权力真空之间的撕扯。在部分偏远地区,正规的法治力量、行政服务和经济机会供给相对不足,而黑恶势力却通过提供一种扭曲的“秩序”——尽管这种秩序建立在暴力和恐惧之上——满足了部分人在混乱中对稳定预期的畸形需求。这种地下秩序的本质,是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公平发展为代价,保障极少数人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因此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冲动,决定了必然会产生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形态,并且只要滋生其的经济土壤未被彻底改造,这类现象就会屡禁不止。这并非该国独有的阶段性阵痛,而是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下资本逻辑的普遍恶果。正如经典理论所深刻揭示的那样,资本在追逐剩余价值的过程中,一旦发现常规手段无法满足其对利润率的贪欲,便会毫不犹豫地撕下温情脉脉的面纱,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包括暴力、贿赂和欺诈等来扫除障碍。今日之“六霸”,正是这种逻辑在基层资源分配和权力运行中的具体化身。他们对手握砂石、矿产、市场的垄断欲望,与历史上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对土地、劳动力的血腥掠夺,在本质上遵循着同一种经济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