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以太坊骗局案终审宣判,主犯获刑,投资者血汗钱能否追回引关注
备受社会关注的“海口以太坊骗局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该案以“高收益以太坊投资”为名,通过虚假宣传、庞氏骗局等手段骗取投资者巨额资金,主犯张某、李某等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资金追缴与返还工作同步推进,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涉虚拟货币**犯罪的严厉打击,也为广大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骗局:“稳赚不赔”的以太坊投资陷阱
2020年至2021年间,虚拟货币市场热度高涨,张某、李某等人抓住部分投资者“快速致富”的心理,在海口注册成立了一家所谓的“区块链科技投资公司”,对外宣称拥有“独家以太坊交易算法”“国际顶级操盘团队”,以“日息1%、月息30%”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参与“以太坊期货合约”“量化理财”等项目。

为获取信任,该团伙伪造了公司营业执照、虚拟货币交易记录,甚至安排“托儿”在社交群内晒出虚假盈利截图,宣称“已有多人实现财富自由”,投资者多为中老年人或对虚拟货币认知有限的群体,在“低风险、高收益”的蛊惑下,纷纷投入积蓄,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随着资金链断裂,平台突然关闭,客服失联,投资者这才意识到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判决:主犯获刑,法律严惩金融骗局
海口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历经数月侦查,成功抓获张某、李某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查扣涉案资金账户20余个,冻结资金1.2亿元,经审理查明,该团伙并无任何真实投资行为,而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模式,用后期投资者的资金支付前期“收益”,最终导致资金链崩溃。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终审判决如下: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主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依法责令被告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受损投资者。
警示:虚拟货币投资需警惕“高收益”陷阱
“海口以太坊骗局案”的判决,是司法机关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的重要成果,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兴起,以“区块链”“加密货币”为名的**案件频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
办案法官提醒,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相关交易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应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警惕“高收益、零风险”的虚假宣传,对陌生投资平台、项目保持高度审慎,切勿轻信“内部消息”“稳赚不赔”的谎言,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和合规渠道进行投资,切勿向陌生账户转账,避免落入**陷阱。
涉案资金追缴工作仍在进行中,部分投资者已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部分损失,司法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大涉虚拟货币**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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