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鸟蒜鸟,都不容易。过去一个月,来自湖北的文创团队辗转北京、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全力推进“蒜鸟”商标权的确权与维权工作。

五月十一日,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为武汉有芒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被告为扬州一家玩具企业及杭州一家广告公司。公开信息显示,今年四月至五月间,该公司共有五起商标权维权案件陆续进入司法程序。

作为“蒜鸟”IP的主创者与运营方,武汉有芒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芒果表示,近期部分企业借势营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蒜鸟”的形象、名称及相关创意元素,已实质性侵害其享有的著作权与商标专用权。他介绍,“蒜鸟”一词源自武汉方言谐音,诞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当月完成原创形象创作,次月即取得作品登记证书。

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凭借鲜活的地域语言特色与亲和力十足的视觉设计,“蒜鸟”文创玩偶迅速获得大众喜爱;二零二五年三月,全国首家“蒜鸟”主题快闪店在武汉落地,进一步推动该IP跃升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原创文化品牌。

热度初显之时,团队第一时间完成了著作权登记,但商标注册进程未能同步跟进。李芒果坦言,初创阶段在知识产权布局方面经验尚浅,虽目前已持有核心类别的注册商标,但部分关联类别已被他人抢先申请,对品牌延展、授权开发及长期运营构成现实制约。目前,企业已组建专项法务与知识产权团队,系统性开展确权、监测与维权工作。

梳理商标申请记录可见,绝大多数以“蒜鸟”为名的商标申请集中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之后,正值该IP从线上走红迈向全域爆发的关键节点,存在明显抢注倾向;而武汉有芒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商标申请则始于当年四月。

市场反馈印证了这一IP的成长势能:二零二五年全年,“蒜鸟”全品类文创产品销量突破百万件,武汉本地线下实体门店数量超过四十家。热度带动商业价值的同时,也催生大量盗版与仿冒产品。据业内人士初步估算,各类侵权行为已给品牌造成逾亿元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