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夫:关于毛泽东思想是毛泽东个人独创的历史考证
笔者最近在拜读60年版《毛泽东选集》,每学习一篇都会增加许多对伟人的崇拜和敬仰,尤其对毛泽东思想的独创性产生刻骨铭心的认知。
一、学习原著:毛泽东思想的独创性清晰可见
在拜读的一系列文章中,数《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给我的印象最深刻。毛泽东这篇4万多字的鸿篇巨制,是在1936年12月专为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而写的。当时我党刚刚带领中国工农红军完成二万五千里长征,革命力量遭受重创,急需纠正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错误,统一全党在军事战略上的思想。文章重点阐述了如何把握战争规律问题,强调不能机械地照搬书本或外国经验,必须着眼于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和发展,一切从实际出发,总结适合本国情况的战略方针和军事策略。
其中详细介绍了由毛泽东本人独创的“积极防御”军事战略和“十六字诀”游击战军事思想。这是毛泽东个人在残酷的革命实践中独立探索、总结提练出来的,而且是在遭受党内领导层集体反对甚至政治排挤的情况下,与之进行针锋相对、艰苦卓绝的斗争后而产生、形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并被实践证明是绝对真理。
众所周知,“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这十六字诀,是井冈山时期游击战争的基本原则。当年投身井冈山革命的熊寿祺曾回忆说:“十六字妙诀最初只有四个字,即‘敌进我退’,这是1927年秋初上井冈山时毛委员就提出来的”;1928年1月,在遂川会议上,毛泽东总结数月经验,提出了“敌来我走,敌驻我扰,敌退我追”的十二字诀,当年遂川县委书记陈正人后来清晰地回忆道:主席还专门提到“分散以发动群众,集中以应付敌人”这一极其重要的战略原则;1929年4月5日,毛泽东在《中共红四军前委给中央的信》中,首次完整表述了这十六字诀。朱德后来多次以亲身见证者的身份指出:“毛主席在当时所规定的游击战术原则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这就是毛主席在发展游击战争中关于战术原则的十六字诀。”
黄克诚大将曾尖锐地指出:“由于王明的左倾路线在中央占统治地位,毛主席又被排挤,但他的军事思想和战略方针在红军中已有深刻影响。红军在周恩来和朱德的指挥下,根据毛主席‘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取得了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这恰恰证明:是毛泽东的思想在指导中共领导集体,而非集体在创造毛泽东思想。朱德、周恩来等革命前辈的贡献,是作为“坚定执行者”和“追随者”的贡献,而非“原创者”的贡献,他们以自己的权威为这一思想体系保驾护航——这种贡献,是“护法”之功。
十六字诀的产生,本身就是一场与错误路线艰苦搏斗的产物。在“立三路线”以前的中央虽承认它,但后来那些从莫斯科回来、满口“正规化”、“现代化”的“左”倾机会主义者,却对这种打法极尽嘲讽之能事。他们讥笑毛泽东是从《三国演义》和《孙子兵法》里找将军,说十六字诀来自过时的兵法。毛泽东后来回忆说,那时他讲十六字诀时根本没有读过《孙子兵法》。那些“新贵”领导出台了一套所谓的马克思主义“正规原则”,搞“两个拳头打人”、“御敌于国门之外”、“不失寸土”、“短促突击”……这些听起来响亮的“集体论调”最终导致了第五次反“围剿”的彻底失败。
毛泽东在文章中总结第五次反围剿失败教训时非常痛心地指出:“结果是丧失了除了陕甘边区以外的一切革命根据地,使红军由三十万人降到了几万人,使中国**由三十万党员降到了几万党员,而在国民党区域的党组织几乎全部丧失。总之,是受了一次极大的历史性的惩罚。”
惨痛的教训,印证了谁才是真理的掌握者。这个历史事实足以证明:毛泽东的军事思想,不是靠党内多数表决产生的,而是他顶着巨大压力、以一人之光冲破乌云的结果。
可是,1981年6月27日中国**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思想”给出的定义却是:“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党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著作是它的集中概括。”显然,这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应该说,这个定义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起到了凝聚共识、团结全党的作用。然而,当我们拂去岁月的尘埃,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重新审视历史事实,便会发现它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逻辑悖谬——它用一种看似公允、顾全大局的修辞,系统性地解释了毛泽东个人在这一思想体系形成过程中那无可替代的、压倒性的原创贡献。它用“集体”的模糊身影,遮挡了领袖在惊涛骇浪中力挽狂澜的决断伟力;用人人有份的“智慧总和”,掩盖了思想创始人在漫长革命征途中披荆斩棘的理论孤勇。
历史的事实并非集体赋予了伟人智慧,而是伟人以他天才般的思考、总结与实践,为整个党和中国革命照亮了前路。由此观之,“集体智慧的结晶”的定义既有悖历史事实,也有不公之嫌。
二、铁证如山:毛泽东思想的独创性无可辩驳
仔细追溯毛泽东思想的形成脉络,会发现一个清晰的规律——这些理论成果,几乎都是在党内主流意见与毛泽东思想产生尖锐冲突的情况下,由毛泽东个人独立探索而成。让我们沿着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逐条考察其形成过程,看看究竟是“个人独创”还是“集体结晶”?
1. 关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
这条道路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然而,在它产生的初期,受到了党内“左”倾领导人的集体反对。1927年秋收起义后,毛泽东力排众议,放弃攻打长沙的计划,带领队伍上了井冈山,建立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随后,毛泽东率先从理论上进行阐述,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工农武装割据思想。这一思想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标志着毛泽东思想的初步形成。
可是这一决策在当时被党内许多人视为“逃跑主义”,李立三等人坚持“城市中心论”,认为山沟里搞不出名堂。毛泽东是在几乎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独立开辟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这不是集体智慧的产物,而是毛泽东个人基于对中国国情的深刻洞察作出的原创性判断。
2. 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代表作主要有:《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这一理论系统回答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前途”等根本问题,是毛泽东思想成熟的标志。它主要来源于毛泽东个人的长期理论思考、调查研究和写作实践。其中《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是毛泽东同志回到湖南做了32天的考察工作后完成的,是专为答复当时党内外对于农民革命斗争的责难而写的,回答了中国革命为什么要把农民作为最主要的同盟军问题。
当时党内以陈独秀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者,不愿意接受毛泽东同志的意见,而坚持自己的错误见解。“他们的错误,主要地是被国民党的反动潮流所吓倒,不敢支持已经起来和正在起来的伟大的农民革命斗争。为了迁就国民党,他们宁愿抛弃农民这个最主要的同盟军,使工人阶级和**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从而使我们党的组织和革命事业遭受重创。1927年夏季国民党之所以敢于叛变,发动‘清党运动’和反人民的战争,主要地就是乘了**的这个弱点。”
1957年毛泽东会见阿尔巴尼亚军事代表团时回顾这段历史,意味深长地说:“我被怀疑,被否决。他们反对我的意见,没有证明他们是对的。现在看,是我对了。”这段话如实反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形成过程:它不是集体讨论、集思广益的产物,而是毛泽东在长期调查研究基础上,承受党内巨大压力、经过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比较后才最终得出的科学结论。
3. 关于军事思想和人民战争理论
毛泽东在军事领域的贡献,同样具有鲜明的个人独创特征。正如有学者指出,人民军队能打败在数量和装备上远胜过自己的敌军,主要得益于毛泽东的建军思想和一整套战略战术。
毛泽东的建军思想包含几个核心原则:确立并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确立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军队的唯一宗旨;确立并坚持“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确立并坚持政治工作制度和政治工作原则,将其视为生命线;确立并坚持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主体的纪律建设。这些原则的提出和完善,每一步都与毛泽东的个人实践和独立思考密不可分。
1927年八七会议上,毛泽东以亲身经历,从四个方面批评陈独秀的右倾错误,并强调“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他在发言中特别提出了“军事运动”与“民众运动”相结合的思想,批评党内过去不做军事运动的错误。这些真知灼见在当时的政治局面上,完全是毛泽东基于个人经验和独立思考得出的结论,而非集体讨论的产物。
在游击战争和战略战术方面,毛泽东同样作出了具有独创性的贡献。中央苏区时期“带游击性的运动战”战略战术,抗日战争时期的“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的战略方针,以及解放战争时期以集中兵力打歼灭战为核心的“十大军事原则”。这些军事思想系统地解决了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如何建设成新型人民军队、如何开展人民战争等一系列根本问题,是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理论的极为杰出的贡献。
4、关于党的建设理论
毛泽东在党的建设方面的贡献,同样具有鲜明的原创性和个人性。有学者将其总结为四个“首次”:首次把党的建设称为“革命法宝”和“伟大的工程”;首次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原则;首次把整风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载体;首次集中概括中国**的“三大作风”。
毛泽东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的原则,强调**员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这一原则开启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党建话语体系的创建。他概括出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这些已经成为中国**最为人所知的政治标识。他还提出了“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的党建理论最核心的内容——“思想建党”——是在与党内教条主义、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正如他自己所说,党经历了北伐战争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两次胜利、两次失败,经过胜利与失败的比较,“才认识了中国这个客观世界”。这一认识过程是毛泽东以个人的深刻反思为基础完成的,而不是集体讨论的结论。可以说,毛泽东党建理论的每一次突破,都是在党内主流认识出现偏差时,毛泽东以一人之力扭转方向的结果。
5、关于党的政策和策略理论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毛泽东在政策和策略方面同样作出了独创性理论贡献。他精辟地论证了政策和策略问题在革命斗争中的极端重要性,指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策略思想方面,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著名的原则:战略上要藐视敌人,战术上要重视敌人;要掌握斗争的主要方向,不要四面出击;对敌人要区别对待、分化瓦解,实行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策略;在反动统治地区,把合法斗争和非法斗争结合起来;对被打倒的反动阶级成员给以生活出路,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些策略思想集中表现在《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论政策》《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等著作中。
这些策略思想无一不是毛泽东根据革命斗争实践不断总结、反思、提炼的结果。它们不是坐在会议室里讨论出来的,而是毛泽东在革命斗争的第一线,依据对形势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战略决策。毛泽东在统一战线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策略方针。这种高度灵活而又原则明确的策略方法,不是教科书上可以学到的,而是毛泽东个人智慧的集中体现。
6. 关于哲学思想(《实践论》《矛盾论》)
毛泽东的哲学思想,尤其是《实践论》和《矛盾论》,是毛泽东思想中最具理论深度的组成部分。有学者明确指出,毛泽东在《实践论》中阐明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作出了“原创性的理论贡献”,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的典型过程。毛泽东创立的“实践论”哲学体系,被认为是毛泽东思想最核心的内容。
有研究者指出,“两论”是根据时代的实践要求,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前,中国的知识分子只是在黑暗中摸索”,“教条主义者因为不懂得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只会片面地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话”。毛泽东的“两论”正是在批判教条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革命实践得出的原创性哲学成果。
更重要的是,毛泽东对自己的哲学著作的个人独创性具有清醒的自觉和充分的自信。新中国成立之初,他最先关注的就是《实践论》,让人把它译成俄文在苏联《真理报》发表,并特意叮嘱配发苏联《真理报》编辑部评论。他还明确说过:“其实,《矛盾论》不如《实践论》好。《实践论》是讲认识过程,说明人的认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又向什么地方去”。这些言行清楚地表明,毛泽东认为“两论”是自己以个人独立思考和系统研究为基础创作的理论成果,而非集体智慧的产物。
7、关于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之一,被评价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最具独创性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是中国**人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的开拓者和群众路线理论的创始人。他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和群众观,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提出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整套党的群众路线理论。
“独立自主”同样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之一。毛泽东的独立自主思想是对大革命失败的深入总结。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当共产国际和党内教条主义者盲目服从苏联经验时,毛泽东明确提出“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这一思想在抗日战争时期更为成熟: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强调“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
值得注意的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这两个思想的提出,恰恰与集体决策形成鲜明对照。在毛泽东最早阐述这些思想的时期,共产国际和党内多数领导人的意见往往与此相悖。毛泽东是在几乎孤立的条件下,依靠自己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国情双重理解,才独立完成了这些理论创造。
三、实事求是:毛泽东思想的独创性必须正名
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那么,实事求是精神本身就要求我们,在讨论毛泽东思想来源这一问题上,同样应当尊重历史事实,而不是根据政治需要任意裁剪历史。如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理性地对待毛泽东思想的独创性,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六个结论:
第一、我党称呼“毛泽东思想”一贯明确指称“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据史料记载,1943年7月5日,王稼祥在《中国**与中国民族解放的道路》一文中,首先使用了“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明确提出:“毛泽东思想就是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一科学概念提出后,很快被全党同志所接受。在此前后,朱德、刘少奇、周恩来、陈毅、邓小平等同志纷纷发表文章或演说,论述“毛泽东同志的思想”。陈毅指出:毛泽东在革命实践中创立了“正确的思想体系”。1945年4月,党的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毛泽东的理论贡献,并在党的七大会议上第一次明确地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庄严地写入了党章。所有史料表明,在1981年之前的几十年里,关于毛泽东思想的定义从来没有过“集体智慧的结晶”的提法。
第二,毛泽东思想的一切核心内容,都源自毛泽东个人的原创。源于他独立的思考、艰苦的学习、深入调查研究的实践、以及对革命经验教训的总结。正如邓小平同志后来所说,“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这句话的真义在于:是毛泽东个人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而不是集体为他提供了智慧。
第三,“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毛泽东的大智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毛泽东思想形成的过程中,他长期处于党内的少数派。从井冈山时期的“十六字诀”受到讥讽,到中央苏区时期被剥夺军权,再到长征路上的艰难斗争,毛泽东几乎总是以一己之力对抗着党内的多数错误意见。当邓小平被女儿问及在长征中做了什么工作时,他只说了三个字:“跟着走!”这生动地说明:在长征最艰难的时期,绝大多数领导人只是“追随者”,而非“思想提供者”。正是毛泽东个人的正确判断,挽救了党和红军。一个人的思想能够影响一代人、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这不是因为他周围的人都特别聪明,而是因为这个人成为了集体的主心骨,用他的脊梁扛起了整个时代的重担。
第四,毛泽东思想的独创性有原始手稿作为实物凭证,铁证如山。《毛泽东选集》中收录的所有重要文章,均有毛泽东个人的原始手稿,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文稿档案达到数万件之多,从《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到《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到《论持久战》,每一页都标注着毛泽东个人的亲笔痕迹,每一行字都是在当时令人惊叹的前瞻洞察、充满力量的笔墨和无可比拟的思想深度——这都是独创的开山之作,而非后人说的那种“众人拾柴火焰高”式的“集体创作”。
第五,从法律层面讲,毛泽东作为毛泽东思想的原创作者,其著作权必须得到保护。毛泽东思想的所有文章均以毛泽东真实姓名公开发表,并系统收入《毛泽东选集》。根据著作权法的基本原理,独创性作品的权利属于创作者个人,将个人的原创成果定义为“集体智慧的结晶”,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违背了基本的学术规范。
第六,必须对毛泽东思想“是中国**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一历史定义给予更正。建议将定义修改为:“毛泽东思想是由毛泽东同志独创的、在中国革命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著作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中国**许多卓越领导人通过实践检验、丰富和发展了它的具体内容,并在执行过程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这样修改,既尊重了历史事实,肯定了毛泽东个人无可替代的原创地位,也恰当地承认了其他同志在传播、执行和局部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但绝不能再用“集体结晶”这种模糊甚至错误的表述去稀释、掩盖毛泽东个人的独创性。
结语
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实事求是,是中国**思想路线的核心。对于毛泽东思想独创性的探讨,不是对党和其他革命前辈的不敬,恰恰相反,这是对历史的最大尊重,是对科学精神的最高敬畏。
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正在于它是毛泽东个人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以超凡的智慧和坚定的意志,独立创造出来的。它不属于任何人数的“集体”,而属于那个在逆境中坚持真理、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伟大灵魂——毛泽东。
我们有责任还历史以本来面目。这不仅是对毛泽东本人的公平,也是对历史真相的负责,更是对任何真正属于人民、属于科学的思想体系应有的崇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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