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勤(jixuie)题记:一个不杀大部不抓,这是毛主席的想法说法做法,一直到今天人们谈起“枫桥经验”,依然是想得通说得通行得通的道器变通,实际上这也可以看作毛主席提出的一个哲学命题。只不过时至今日我们的认识深度不够。如果比较一下历朝历代统治阶级的哲学方法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那么就能看出问题的。到了1927年国民党反动派向革命者举起屠刀,他们的哲学方法论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那就是统治阶级施行资产阶级专政到了极端化程度想法说法做法,可以一时奏效,但终究不能达到目的,且常常事与愿违。问题不在于蒋介石说没说这个话,他代表的那个阶级就是这么做的。

蒋介石不是把孔孟之道当作他的治理法宝吗?可是他听过这个话没有呢:

孔子:不教而杀谓之虐(学先哲语录4)

01

1943年底毛主席和康生联名发出“反特务斗争必须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方针”

在《毛泽东文集》第三卷里面有一篇毛主席与时任中共中央党与非党干部审查委员会主任、中央社会部部长康生联名发出的《反特务斗争必须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方针》,文件是毛主席起草的,时间是1943年12月27日。“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就是常说的“一个不杀大部不抓”政策。这是唯有毛主席才敢作出的英明决策。事实证明,毛主席的这一做法行得通,是前无古人的道器变通。然而按照常人的思维,对此做法是想不通的。虽然我们长期以来对国民党反动派那种“宁肯错杀一千决不放走一个”的法西斯行径深恶痛绝,但是究竟能否悟道,那还真是得打个问号。

该文件全文如下:

华中局并转一、二、三、四师,山东分局,五师:

毛泽东

康生

  亥感

王震的秘书李慎明在《对毛泽东几个误解的澄清》一文指出:

【有人说,1957年反右中我们处死了某某人,这当然不是事实。其中所举的林×被处死,连质疑者自己都承认,这是在1968年,而不是1957年。被处死的原因,笔者也不知其详。但笔者相信今后对此会有真实详细的档案披露。20世纪50年代曾任罗瑞卿秘书、后任国家公安部部长的陶驷驹告诉笔者:

在撰写《王震传》的1994年,笔者经过批准,在中央档案馆查阅了当年相关的档案资料,完全证实了笔者老领导的说法。

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

谁敢像毛主席这样珍惜人的生命?

谁能够像毛主席这样采取如此强有力的措施保护人的生命?在尊重人,尊重人的生命这一点上,毛主席的三法是三通的,且是无与伦比的道器变通。

如果不是毛主席鲜明提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方针,那么会有多少冤案产生?

毛主席去世后,毛主席定下的这一方针是否得到延续,还是发生了变化?

再进一步思考:

毛主席为何把相信群众和相信党,作为两条根本原理那么郑重提出来?

这是否和老百姓如此虔诚相信毛主席有直接关联?

请注意,这里说的老百姓应该可以包括那些改造好的国民党战犯的。

至于那些被改造成正常人的日本法西斯,那也应该属于老百姓之列。

02

什么样的哲学方法论会导致斗争“扩大化”?

唯心主义。

尤其是唯心史观。

古今中外的反动统治阶级都是唯心史观。他们不相信群众,把普通老百姓的一切视如草芥,任意践踏。所以在搞斗争时,理所当然不会把他们平时标榜的“仁义道德”落实在行动上,到了资产阶级走上统治地位时,什么“自由平等博爱”,也只是对少数人而言的。

在唯心主义驱使下,统治阶级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真办法来。像蒋介石,每当他的决策出了问题,从来不检讨自己,总是埋怨别人没有领会“领导意图”。

再来看看我们的毛主席是怎么处理矛盾的?那就一目了然了。

即使是国民党战犯,毛主席也一个不杀,最后把他们改造好,把他们变成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因素。

即使是日本法西斯战犯,同样也一个不杀,最后把他们改造成促进中日友好,维护和平发展的积极因素。

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哲学方法论。

两种世界观方法论,对革命青年有怎样的影响?

青年时期是一个人思想最活跃的阶段,长者请不必埋怨青年人哪做得不好,关键是我们做得怎么样,这是毛主席给我们启示。这叫以身作则,也就是说身教重于言教,对不对?

不要指望青年会跟我们学那些做得好的方面,青年人主要看我们做得不好的方面,哪怕有一丁点瑕疵,他们都会注意到,平时不说,当我们去指责他们时,这个瑕疵就成为消减或抵消我们说服力的依据,是不是?

这是教育规律。所以我们平时需要的是虚心向青年学习,和青年打成一片,而不是把自己放在教师爷位置上指手画脚——那是令人生厌的,想想我们当年吧......

谨以此文纪念五·四运动107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