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因食品安全及阻碍执法等被罚15亿,曾被指滥用竞业协议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其中,对拼多多罚没额度最高,罚没合计1,521,930,222.91元(壹拾伍亿贰仟壹佰玖拾叁万零贰佰贰拾贰元玖角壹分)。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市监处罚〔2026〕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载地址:https://www.c114.com.cn/news/52/a1254464.html):
当事人(拼多多)平台内裱花蛋糕经营者中,4522家未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4941家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不含裱花蛋糕。当事人未依法对上述9463家食品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致使其进入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9463家,产生的交易额共计97089306.49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5841558.67元。
违法所得580余万,被罚15亿,可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15亿元的罚款,是按当事人“每未履行1家店铺的资质审查义务处以16万元罚款”计算,本次处罚涉及店铺共9463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市监处罚〔2026〕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处罚的相关细节: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本局多次出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多次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等行为,甚至采用暴力、软对抗等手段阻碍监管执法。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当事人按每未履行1家店铺的资质审查义务处以16万元罚款。
拼多多不知哪来的底气,多次阻碍监管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这次终于踢到了铁板上。
近些年,拼多多另一项被广为人知的指控是滥用竞业协议。
多位拼多多离职员工在社交媒体表示,拼多多涉嫌滥用竞业限制协议,员工离职动辄被起诉赔偿数十万,甚至高达数百万。
离职员工提供的竞业限制协议显示,目前国内约30家涉及相关业务的公司被列为竞争企业,同时对限制的多家公司中,其持股比例超过20%的公司也被划定在内。拼多多列入的竞争公司包括:阿里巴巴集团及其持股超20%的公司,蚂蚁集团及其持股超20%的公司,腾讯集团及其持股超20%的公司,美团点评,京东集团及其持股超20%的公司,唯品会,网易严选,苏宁集团及其持股超20%的公司,国美,有赞,字节跳动集团及其持股超20%的公司,趣头条、得物、快手及其持股超20%的公司,小红书,亚马逊,洋码头,南极人电商,虾皮,兴盛优选,叮咚买菜等。
此种限制范围,导致员工们要想离职,大概率只能离开这个行业。
在此背景下,不少拼多多离职员工遭到了竞业限制的起诉。
一位拼多多离职员工表示,她2022年7月大学毕业后入职拼多多,月薪1万元左右。由于频繁加班身体吃不消,她于2023年3月离职。离职时被要求签署竞业协议,否则便拿不到离职证明。2023年10月,她被拼多多起诉,要求赔偿28万元。该员工完全不能理解,“拿了8个月工资让赔28万?我连打官司的律师费都是借来的”。由于家境困难,且拼多多索赔金额过高,当事人一度产生了轻生念头。

另一位员工被起诉赔偿68万。

而一位前拼多多研发部门员工高达450万元的竞业赔偿引起广泛关注。该员工于2018年入职拼多多,并被授予了公司股票。2023年从拼多多离职并入职新公司后,被拼多多起诉要求返还所有股票收益近450万元。他认为,股票期权属于薪资的一部分,而非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拼多多要求竞业赔偿450万元并不合理。他还指出,拼多多有滥用竞业限制协议的嫌疑,将竞业限制的公司范围扩大化。
这位前员工透露,2023年11月起,他开始通过网络维权,随后遭遇拼多多各种“围追堵截”,其在知乎、脉脉、小红书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多个维权账号被封禁,甚至被上海长宁公安局的问询。
多位拼多多离职员工认为,拼多多的竞业协议涉嫌滥用,原本是适用于高管的竞业,扩大到很多基层员工;并且竞业名单无限制扩大,拼多多几乎把市面上所有互联网企业列为竞业对象,外加了“等等”字样,让劳动者竞业等于失业。

面临巨额赔偿,当事人曾咨询过多名律师,得到的答复惊人一致:“这种官司很难赢,99%会输。”有律师称,“因为在多数涉及竞业限制的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协议推定员工属于竞业限制协议的适格主体。劳动者主张的‘非真实意思表示’,实践中往往因为举证困难,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所以某种意义上,这本来就是一场注定无法完全对等的游戏。”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制度,其目的是平衡保护劳动者的择业权与用人单位的经营权,谋求劳动者自主择业与市场公平竞争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构建公平、合理、有序的良性市场竞争环境。
竞业限制制度一旦被滥用,成为囚困年轻打工人和基层劳动者的凶器,就远离立法的初衷了。
多次阻碍监管执法,甚至暴力抗法,拼多多这次踢到了铁板上。
但是,被指滥用竞业协议问题又何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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