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经济收入与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及配偶征信记录良好,无严重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12个月以上(各地标准不同,长沙多为12个月),账户状态正常,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家庭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未超规定上限。

3、所购二手房为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查封、抵押未解除等权利瑕疵,符合房产交易流通条件。

4、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且已按规定支付不低于对应比例的首付款(长沙首套、二套多为20%起)。

5、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各项政策要求,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产评估值或交易价的对应比例,公积金与商贷期限保持一致。

6、能提供公积金中心与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多为房产抵押),并按要求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7、购房行为真实合法,未用于投资投机,符合当地住房限购、限贷等政策规定。

8、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公积金缴存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首付凭证等完整申请材料。

组合贷款的放款时间一般需要多久

1、新房组合贷:资料齐全、流程顺畅时,整体放款约45-60个工作日(1.5-2个月);公积金审批约6-15个工作日,商贷审批约10-2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与放款衔接约5-10个工作日。

2、二手房组合贷:因涉及产权核验、解押等,整体放款约60-90个工作日(2-3个月);若需业主提前解押,时间可能延长至3-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