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主义政治经济学》4.2)

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的主要歪曲,在于认为好象马克思是直接从商品和商品流通规律中引伸出资本主义及其经济规律。如果真是这样,如果马克思实际上证明:资本主义是从商品中生长出来,正如从谷粒中必然生长出植物一样,那么,我们就应当承认,整个封建时代确实是布满了资本主义的谷粒。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资本论》第1卷,看一下马克思是怎样从第1篇“商品”转到描述资本的以下各篇的。

首先必须分清两个问题:1.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破坏着在第1篇中分析的那种商品生产,2.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丝毫也没有破坏与这种商品生产相符合的商品流通规律,相反,它提供给这些规律以充分广阔的场所。《资本论》的一些解释者,如桑巴特、考茨基、波格丹诺夫之流硬说马克思只是从商品中、从商品交换的规律中引伸出资本主义的规律,他们的这种说法是指什么而言的呢?显然,他们指的是商品流通。马克思非常清楚地指明简单商品生产制度和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极其深刻的区别。他认为他解决剩余价值问题的实质是在于,“把戏终于变成功了”,问题的全部条件都获得了解决:一方面,资本家获得了自己资本的利润,另一方面,“……商品交换的规律,完全不受侵害。等价物与等价物相交换”[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214页。]。正是这个事实,即在向资本主义过渡时商品交换的规律没有受到破坏这一事实,却被马克思的某些解释者看作是他的资本主义发生学说的主要内容。

实际上,资本主义保存下那些在简单商品生产下起作用的商品交换的规律这一情况,绝不是表征资本主义的主要东西。马克思在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后指出说,等价物的整个这种交换只不过是一种外观。他写道,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成了“……一个属于流通过程的外观,不过是与内容全无关系,仅仅使内容神秘化的形式”[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730页。]。

但是,正是这个外观,空洞的形式,吸住了资产阶级经济思想的全部注意力。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但是《资本论》有一个副标题:《政治经济学批判》。无怪乎《政治经济学批判》开头就说:“资本主义下的财富,最初一看,表现为一个惊人庞大的商品堆积,一个一个的商品表现为它的原素形态。”[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页。]事情只是最初看来才是这样。马克思首先考察的并不是本质,而是外观。《资本论》的整个结构——就是揭露小资产阶级把商品偶象化。马克思指出,资本——这不是商品的堆积,而完全是另一种东西——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制度。资本主义产生的最深刻的原因,不是在《资本论》的开头部分就谈到的,而是在研究进程中才揭示出来的。

最初的三章分析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马克思在第4章里转而谈到资本时说道,他所研究的上述规律和现象,也“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所固有的”,与此相反,资本主义只有在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工人——自己劳动力的出卖者——的条件下,才能存在。

马克思在分析了商品生产以后,根本没有转而分析劳动力变为商品的问题。他说,市场上自由的工人是从哪里来的,对这个问题,他也象对雇主—资本家一样不感兴趣。“我们在理论上从实际的事物状况出发,就象货币所有者是在实践上从它出发一样。”[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179页。]只是在第1卷的结束部分,在第24章里,马克思才回过来谈这个问题。

考茨基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一书里,在商品和货币之后,增补了马克思所没有谈到的一章“劳动力变为商品”。他自认为这样一来他就把马克思的论述改进了。实际上,这证明他并不懂得《资本论》的方法。《资本论》是以商品一章作为开始,而以资本主义社会各个阶级一章作为结束。在这里,逻辑和历史相吻合,是指在下面这样一种意义上而言,即商品生产先于资本主义及其阶级而存在,而不是指这样一种意义而言:好象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产生的原因。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最初几章里阐述了商品流通的规律以后,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资本主义的规律不可能从商品流通的规律中引伸出来,因为商品流通的规律(首先是价值规律)要求等价交换,而资本则带来利润,即在购买时未给酬的剩余价值;但同时,他说,资本主义的规律也不可能使商品流通规律受到破坏。结果,资本主义的规律必须同时是“从流通中又不是从流通中”,是从商品中又不是从商品中引伸出来。马克思说,正是在研究的这一点上完成了一个飞跃:“这就是罗特岛,就在这里跳舞吧!”问题好象已进入了死胡同。但是,如果把商品流通的规律放到一个有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的人,即出卖这种本身的消费(生产)创造着新价值的特殊商品的人存在的社会来考察,那问题就解决了。无怪乎马克思好多次重述了同一句话: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

马克思说,在一定的意义上,无论是雇佣工人和资本家的产生,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来,都具有超经济的性质[ 参阅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3—24页。],也就是说,他们的产生不可能从市场、商品—货币流通的经济规律中引伸出来。他在《资本论》第2卷里用属于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奴隶的买卖在形式上,也是商品的买卖。但是如果没有奴隶制度,货币就不可能有这种职能。有了奴隶制度,货币才能够用来购买奴隶。相反,购买者手中的货币,决不足以使奴隶制度成为可能[ 参阅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版,第15页。]。同样,有了积累货币和货币职能的发展,也完全不足以使劳动力的雇佣成为可能。货币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之所以能够起这个作用,只是因为在使出卖者和购买者互相对立的那些基本经济条件的差异中,在他们的阶级关系中,已经存在着资本主义关系本身。这种关系并不是从货币的本性中产生出来的;相反,只有这种关系的存在才能够把简单的货币职能变为资本职能。马克思写道,作为这种资本职能的前提的那些社会条件,决不是由简单的商品流通和相应的货币流通提供出来的[ 同上。]。

货币之所以能够用来雇佣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处在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状况中。马克思再度指出:“我们在这里不必论及这种分离是怎样发生的。”[ 同上书,第14页。]在任何情况下,这种分离是“以若干历史过程作为前提;……这些历史过程的结果,是使那些以无产者查格出现的人民大众,即劳动者,与当作生产资料所有者的非劳动者处于对立”[ 参阅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版,第15页。]。马克思举改革后的俄国为例,在那里,农业中资本主义方式的难以发展,与其说是因为缺乏货币资本,还不如说是因为俄国农业工人由于保存了农村公社的公社土地所有制而没有和生产资料完全脱离,他说,尽管有了货币,自然还是没有随时可以购买的足够数量的劳动力[ 同上书,第16页。]。

可见,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用演绎法、合乎逻辑地从商品流通的规律引伸出资本的规律是完全不足以说明商品过渡到资本的。无论在逻辑上,无论在历史现实里,资本主义产生的条件决不只限于需要有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存在。资本主义只在那样的地方产生,在那里,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而只此一个历史条件就已经是以前长期发展的结果,是在比资本主义古老的生产方式下发生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变革的产物[ 参阅《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180页。]。马克思甚至说,“这一个历史条件贯穿着世界史”[ 同上。],是全部以前的历史发展及一系列形态灭亡的结果,——他所指的既是公社崩溃的历史,也是历史从奴隶制度经过农奴制度到劳动力的自由雇佣的产生的伟大演进。在具备这个条件的地方和时候,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就有可能上升到高级阶段。

《资本论》中从分析商品到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的思想的发展,不是通过演绎法实现的,而是通过下述方法实现的: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现实中抽出一个新的方面即一种新的更加深刻的现象进行研究。于是,向资本所有者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工人,就在第4章出现了。马克思在研究这些更深刻的阶级的关系时,运用了如他所说的“与商品生产完全格格不入的”标准。他不是象考茨基所认为的那样从商品中,从商品流通的扩大中引伸出雇佣工人,——他是从现实中取出经济关系的这个从未考察过的方面,加以考察。

对资本主义这个极其重要的条件的形成的历史进程进行充分而全面的研究,并不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任务。他的任务是要证明:1.只有这个条件已经具备时,商品流通才能达到高级的,“绝对的”形式;2.这个条件不是商品生产发展的结果,相反,是通过打破早已存在的商品生产而产生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彻底地打击了阻碍工人运动发展的蒲鲁东小资产阶级乌托邦:好象在保持商品生产的完全的和无限的统治的情况下可以消灭资本主义。马克思指出,完全的和无限的商品生产,只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才会存在。想在保持无限的商品生产的情况下把资本主义当作“弊害”砍掉的这种企图之所以荒唐,正是因为无限的商品生产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结果,是资本主义特有的所有制关系的结果,是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工人阶级和为了剥削而购买劳动力的资本家存在的结果。这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并非商品生产的繁荣是雇佣劳动制度的基础,恰恰相反,雇佣劳动制度是商品生产繁荣的基础。马克思用这样一句简洁的话表明这一点:“商品生产,到以工资劳动为基础的时候,才以强力加于全社会。”[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735页。]他在另一个地方写道,如果我们问自己:在什么条件下,一切产品或至少是大多数产品具有商品的形式,那么我们就会发觉,这只有在完全特殊的即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实现[ 参阅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179页。]。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卷里反对希尔德布兰得的历史经济公式:自然经济——货币经济——信用经济。他在这里也驳斥了所谓商品生产的自我发展终于使劳动力变成了商品的这种观点;恰恰相反,他写道,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商品生产之所以随着它的发展而日益成为生产的普遍形式,“……只是因为在这里,劳动自身也表现为一种商品,是因为工人出卖劳动……”[ 参阅上书,第2卷,人民出版社版,第121页。]。马克思在结论中指出:“但不从生产方式的性质去求适应于生产方式的交易方式的基础,却反过来做,那是正好和资产阶级的眼界相适合。”[ 同上。]

由此可见,对于在商品中是否包含有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的问题,就应当这样回答:如果在社会中具备有资本主义发展的条件,那么,这商品中包含有这一切矛盾;如果没有这些条件,那就不包含有这一切矛盾。恩格斯写道,雇佣劳动已经包含有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当资本家剥削雇佣劳动的制度还未产生时,“以前潜伏着的商品生产的规律”[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5页。]是不可能揭示自己的全部内在潜力的。那些把资本主义当事人(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由商品流通生出的关系”的理论,马克思称之为资产阶级“经济辩护论者”[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107页。]。

马克思说,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基础的私有制规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变为它自己的直接的对立面[ 参阅《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730页。]。他继续说,起初所有权在我们面前表现为一种以自身劳动为。基础的权利,占有别人劳动的唯一手段,是让渡由自己的劳动所创造的自己的商品。可是现在,对于资本家说来,所有权是占有他人无偿劳动或劳动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说来,所有权是不可能把自己的产品归自己所有[ 同上。]。

商品流通的规律在上述两种情况下都发生作用。但只是在后一种情况下,商品流通的规律才表明了对抗的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在前一种情况下,即在商品生产中,互相对立的只是互不依赖的卖主和买主;当我们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时,事情看来就全然不同:互相对立的是资本家阶级和依赖于他们的工人阶级。马克思说:“因此,如果要把商品生产或属于它的某个现象,依其自身的经济规律来考察,……那么,要在其中探求出各个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是不许可的。”[ 参阅同上书,第734页。]

这和考茨基派所谓好象马克思是直接从商品生产及其经济规律中引伸出资本主义社会各个阶级之间的关系的说法,相去是多么遥远!

当然,我们不能从上面所说的一切得出结论,说在马克思看来,在资本主义以前有过简单商品生产者的某种无阶级社会。在资本主义以前有过阶级对抗的形态——封建社会、奴隶占有制社会。但是,从这些形态里可以合理地把相互依赖的卖主和买主之间的关系抽象出来,因为在这些形态里,商品关系并没有包括基本的经济关系,即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在封建制度下,甚至连货币地租也决不是封建主和农民之间的商品关系;商品关系只包括封建经济的某些成分:城乡之间、手工业者和订货人之间的关系等等。与上面所说的相反,从资本主义经济里如果把互不依赖的和平等的商品所有者的关系抽象出来,那是不合理的,因为在这里,商品关系已经包括有最深刻的、最根本的经济关系:各个对抗的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

而这些根本的生产关系的改变,并不是由于商品流通的发展而派生出来的现象。社会阶级结构的更替——这是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工作者的旧形式的打破和新形式的形成。决定这种更替的是那些比商品流通规律更深刻,因而也是完全决定在该社会中商品流通规律的表现可能达到何种程度的经济规律。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阶级存在的原因并不是商品生产,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即商品生产的经济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流通是在阶级产生的时候,也就是说在原始公社制度崩溃的时候产生的。其次,商品流通在所有三个对抗的阶级的生产方式——奴隶占有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都是存在的。最后,商品流通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也是保持着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还保持着两个不是敌对的而是友好的阶级之间的差异、保持着以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合作社——集体农庄所有制为基础的差异。商品流通的形式在阶级对抗已发展到最成熟和不可调和的程度的那个社会里,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达到最充分、最“绝对”和最高的形式。

因此,恩格斯满有把握地写道,当马克思考察商品时,在这里“……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与人的关系,最后说来是阶级与阶级的关系……”[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版,第182页。]

可见,对于在经济中,在经济发展的历史中,什么东西是最深刻的、最根本的问题,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作出了两个相反的回答。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把流通、交换形式的发展当作基础。正如上面提到的资产阶级著名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毕赫所说的,“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途程的长短”,是基本的经济问题。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并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并不是各个阶级由于是否掌握生产资料而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而是关于是否缺乏商品—货币流通(自然经济)或关于是否有商品—货币流通的存在及其发展的程度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各式各样的社会经济发展“交换论”。

修正主义者正是根据这种资产阶级观念的精神,不止一次地企图歪曲马克思的学说,他们断言马克思只是从商品流通的规律中,引申出资本主义,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也认为交换的规律是原因,而生产的规律则是结果。

马克思早在《哲学的贫困》里就强调指出了相反的方面。他写道:“……产品的交换形式适应着生产的形式。后者一旦发生变化,结果也就必定引起交换形式的变化。因此,在社会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产品交换方式是由产品生产来调节的。个人交换也适应着一定的生产方式,而这个生产方式本身又适应着阶级的对抗。”[ 马克思:《哲学底贫困》,人民出版社版,第103页。]马克思讥笑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商品幻想说:“在资产者看来,没有阶级的对抗,个人交换也可以存在:在他看来,这两个现象彼此之间是毫无联系的。”[ 参阅马克思:《哲学底贫困》,人民出版社版,第103页。]

机会主义从来就是所有这些想歪曲马克思经济学说的企图的政治基础。机会主义者既然不愿承认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阶级对抗的不可调和性,因此也就力图寻找某种比阶级关系“更深刻”的“经济”。列宁对于布哈林的一本经济著作作了如下的批注:“‘社会制度’,‘社会形态’——所有这些如果没有阶级和阶级社会的概念,都是不够具体的。”[ 《列宁文集》,1931年俄文版,第11卷,第383页。]

但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教导说,尽管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定形式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阶级关系归根结底是原因,而商品生产归根结底是结果,可是,原因和结果在历史发展中是相互作用的,并且是能够互易位置的。在顺利的历史条件下,商品生产本身积极促使阶级关系的发展,把自己推向资本主义,并从本身中产生出资本主义。在不同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善于突出和强调多方面的理论中的这个或那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列宁在反对把小商品生产理想化的民粹派的著作中,竭力强调的正是问题的这个方面:小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是相联系和接近的。列宁在这里所说的并不是封建的历史时代。在19世纪末的俄国社会里,总的说来,已经具备了资本主义所必需的条件,其中如劳动力已经作为资本家可以购买并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剥削的商品而在市场上广泛出现。列宁在和米海洛夫斯基进行论战时[ 《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58页。]所引证的英国社会也完全是同样的情况,在资本主义初期,除了零散的小商品生产的制度及其个体劳动所有制以外,已经有了这个条件。因此商品生产也就导致了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