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加密货币的主要监管者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两大联邦机构构成加密市场监管的核心主体,同时还有反洗钱、银行类监管机构作为配套补充,美国并没有设立专门针对加密货币的单一监管部门,监管权限依靠现有金融法律进行延伸适用。这种分权模式源于加密技术出现早于专门立法的现实,代币会根据自身经济属性,被划分至不同机构的管辖范围,这也是美国加密监管长期存在争议的根源,很多项目方需要同时对接多家机构的合规要求,增加了市场参与主体的运营成本。

SEC的核心监管边界集中在具备证券属性的加密资产,主要依靠豪威测试来判定代币交易是否构成投资合同,如果代币发行模式让投资者依靠第三方主体的经营努力获取收益,就会落入SEC监管范畴。SEC主要负责这类资产的发行注册、信息披露、打击内幕交易与证券欺诈,过去很长一段时间,SEC更多依靠诉讼执法来约束行业,近年监管思路发生转变,联合CFTC出台分类指引,承认代币的属性可以动态变化,当项目网络实现高度去中心化,不再依赖运营方推动收益增长,代币就可以脱离证券监管的管辖范围,这一调整直接影响大量老项目的合规路径。像部分IEO、早期私募发售的代币,会成为SEC重点关注对象,项目发行方、交易平台都需要满足证券市场的合规规则。

CFTC主要管辖被归类为数字商品的加密资产,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币种都归入该范畴,同时全权监管加密货币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品市场,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上线的比特币期货产品,就在CFTC的直接监督之下。在现货市场层面,CFTC拥有反操纵、反欺诈的执法权力,随着相关法案推进,它逐步获得数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的注册监管权限,平台需要完成机构备案、客户资产隔离、定期审计等义务,以此约束中心化交易所的经营行为。相比于SEC偏向投资者保护,CFTC更侧重维护商品市场的交易秩序,防范市场操纵、虚假报价等交易层面的乱象,也是币圈衍生品赛道最直接的监管力量。

除两大核心机构之外,还有多家机构承担辅助监管职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负责加密业务的反洗钱规则落地,要求交易平台落实身份核验,阻断资金的非法流转路径;货币监理署主要处理稳定币发行机构的银行相关合规,针对稳定币储备、发行主体资质制定约束条件;国税局则把加密货币视作应税财产,负责加密交易的税务相关管理工作。各州同时拥有本地货币传输牌照的审批权力,不少本土加密企业,在接受联邦机构监管之外,还需要逐个完成各州的牌照申请,多层监管叠加,也造成美国加密企业合规流程繁琐的现状。机构之间也会签署协作备忘录,共享线索、统一解读口径,减少监管冲突,但部分代币的属性判定,依旧会存在理解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