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办公产地装修费用摊销怎么做
按租赁期摊销,或按3年摊销。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 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1)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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