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机构的规定,企业若在当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未进行认证,一旦发生错误,可以直接选择作废处理。然而,对于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无法直接作废,而必须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调整。此外,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跨月,即便没有认证,也不能直接作废,同样需要采取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