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作为劳保用品,不应视为企业福利的一部分。因此,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发放标准并按照规定执行。在购入工作服时,应将其计入库存;而在发放时,则需要从库存中出库,并将其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具体来说:

1. 生产工人的工作服应计入“制造费用—劳保用品费”科目;

2. 管理人员的工作服则应计入“管理费用—劳保用品费”科目;

3. 销售人员的工作服则计入“销售费用—劳保用品费”科目。

此外,劳保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还可以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