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问题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账务操作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当发生收入业务时,应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次,在季度末确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需执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小微企业实施了普惠性的税收减免政策。该通知明确指出,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