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能全资买下有限责任公司吗?
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对其他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以下是合伙企业A的业务活动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1. 自然人甲向合伙企业A投入了1万元现金作为入伙资金。
借方记录为:银行存款 10000元,
贷方记录为:合伙人资本-甲 10000元,
2. 合伙企业A收到上述1万元后,将其全部投入到非上市公司B中,投资完成后,非上市公司B的净资产达到了1万元。
借方记录为:长期股权投资-B 10000元,
贷方记录为:银行存款 1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并不属于居民企业的范畴,因此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规定。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是权益性投资收益,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
因此,该合伙企业从境内公司分回的税后收益30万元不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税。另外,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其中,属于自然人合伙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由支付的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法人合伙人应得的利息所得,并入法人当年的生产经营所得总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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