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是指那些从事非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5%。

2.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