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实习生所获得的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上,被归类为工资、薪金所得。

因此,实习生的收入应按普通员工的工资进行相同的申报程序。